省征管体制改革目标敲定 2020年建成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

31.03.2016  09:52

  日前,湖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北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敲定改革目标,到2020年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契合湖北实际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

  据介绍,这次征管体制改革出炉7大类34项改革任务,涉及理顺税收征管职责、创新纳税服务机制、转变征管方式、参与国际税务合作、优化税务组织体系、构建税收共治格局、开展专项改革试点等,具体包括国税地税征管职责划分、办税便利化改革、国地税合作、诚信纳税机制、纳税服务投诉机制、税源专业化管理、税收风险管理、大企业税收管理、自然人税收管理、税务稽查改革、推行电子发票、国际税收合作、涉税信息共享、税法普及教育等内容。

  而在下一步如何落实问题上,省国税局局长张国钧表示,贯彻落实我省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核心要义是合作而不是合并,要聚焦国税、地税之间职责不够清晰、执法不够统一、办税不够便利、管理不够科学、组织不够完善等问题,发挥国税、地税各自优势,推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着力解决现行征管体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省地税局局长杨天然说,要主动适应改革,积极参与改革,全力推动改革,展现政治担当、职责担当、能力担当,树立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湖北样本,为推进全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贡献湖北力量。

  《实施意见》的出台将具体惠及纳税人。湖北蓝天盐化集团总经理王复平坦言:“两家税务局合作,企业是最大的受益者。最明显的变化是,到一个窗口能办国税、地税两家的事。税务局尊重和信任我们,我们更应守法经营,诚信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