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2020年建成全国领先的创业创新示范地区

24.12.2015  11:19

  如何更大力度地支持创业创新,让创业者能够精准地得到帮助,全面优化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环境,激发创业创新活力,形成创新驱动发展的局面?12月23日,市创业服务局局长程博表示,市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出台的《意见》,从财政资金支持、创业创新载体建设、创业创新服务体系完善、创业创新环境优化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

  《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市新增市场主体不少于30万户,带动就业100万人,其中5年新增小微型创业企业5万家;累计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00家;拥有授权专利7000项;累计新增大学生自主创业1万人;累计培训企业家5万人次,创业者20万人次,劳动者90万人次;全市创业创新载体数量不少于200家,载体面积不少于400万平方米,重点打造12个综合孵化服务平台,形成健全的创业创新服务体系。实现创业创新主体从小众到大众,创业创新载体由重点建设到形成全面阶梯型孵化体系,创业创新服务体系从加强硬件建设到提供全链条增值服务的转变,使襄阳成为全国领先的创业创新示范地区。

   激活创业创新主体

  《意见》要求,加大对创业创新项目的扶持力度。对在我市依法设立,获得社会创投机构投资的创业创新项目,由产业基金按照年度实际到位投资额的2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进行跟投。

  同时,鼓励科技人员创业创新。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经原单位同意,可在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给予支持,由成果完成人或团队自主实施转化转让,转化转让收益的90%以上归成果完成人或团队所有。企业通过研发公共服务平台购买科技成果的,按照实际交易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对申请并进入实质性审查的发明专利全额资助申请费用,对授权发明专利给予发明人一定的奖励。

   强化创业创新载体

  我市还将加快构建众创空间,创建示范基地。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支持各级政府、各类企事业单位、投资机构、社会投资人等独立或合作创建科技企业孵化器。各类创业创新载体创建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加速器、创业示范基地、大学生创业园等),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补助。

  激励创业创新载体。对2015年1月1日后个人或团队入驻市级以上(含市级)各类创业创新载体的,给予场租第一年全免、第二年减半、第三年减20%的扶持;减免在孵企业宽带接入、公共软件等设施费用,免收各项市级行政事业收费。减免的费用按财政体制由市、区两级财政负担,每个载体(园区)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创新财政资金引导

  我市还将设立创业创新引导基金。到2020年,建成总规模达到50亿元的襄阳市创业创新引导基金,支持创业创新。用好汉江产业基金以及银政合作发展产业基金、科技金融基金、“中国有机谷”产业基金、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等;通过财政资金引导,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共同组建汉江天使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的双创企业。

  对于小微企业,将设立规模2亿元的小微企业风险补偿基金,用于小微企业贷款担保、贴息和贷款风险补偿。

  同时,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创业创新,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市级财政给予贴息。

  《意见》还指出,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作用。完善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力争政府采购中小微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比例不低于20%。

  《意见》指出,我市还将完善创业创新服务体系,加快创业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小微企业统计、运行、分析、监测体系,形成具有创业信息、技术、培训、人力资源、物流、融资、法律等特色服务功能,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服务协同、功能完善,覆盖全市的创业创新公共服务网络。

  建立创业创新导师团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吸引国内外专家,建立创业辅导专家团队,开展咨询、诊断、策划、培训,对初始创业者和再创业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援助,通过创业券、创新券等方式对创业者和创新企业提供社会培训、管理咨询、检验检测、软件开发、研发设计等服务。建立小微企业征信服务体系。定期发布诚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对诚信度较高的小微型企业加大支持力度。

  记者陈莉 通讯员宋凌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