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对2017年度驻村扶贫工作队进行考核

18.01.2018  10:31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部署,加强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实绩的考核,应城市委根据《应城市直驻农村工作组(扶贫工作组)指导和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驻农村工作队(扶贫工作组)帮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从即日起,组织7个专班开始对全市驻村扶贫工作队进行考核。

  这次的考核对象是市直单位派驻6个重点乡镇124个村的117支扶贫工作队、工作队员、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派出单位。考核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2018年元月4日至2018年元月10日,各工作队进行自评总结;2018年元月11日至19日,组织实施考核;元月20日至元月23日考核结果汇总、评比及上报。考核内容是:按照工作队、工作队员、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派出单位的职责要求,分别设置详细的考核项目和指标,其中涉及工作队的有日常管理3项、工作过程4项、工作成效6项、社会评价1项、奖励记实1项、负面记实1项等内容,合计16项;涉及工作队长(第一书记)的有日常记实等16项;涉及工作队员的有日常记实等14项;涉及工作队派出单位的有领导重视、队员管理等7项,各考核对象的考评总分按100分计算。

  通过自评总结、现场考核、民主评议、现场查看、个别访谈、综合分析等方式方法初步确定分值,考核结果采取“考核得分+平时掌握情况得分”综合评分,市驻村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片区各工作队日常管理情况及各检查考核小组考核评价意见,对派出单位和工作队按照总数的30%从高分到低分推荐优胜单位,对工作突出的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工作队员按照总数的20%推荐优秀个人,并分类按综合评分汇总进行排名,报部领导审定后,报送市委,市委将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优胜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