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2015年度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总结

24.02.2016  10:26

  2015年,咸宁市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35件,综合纠错率61.5%,行政应诉案件21件(一审案件15件,二审6件),其中经复议后应诉的案件17件。2015年咸宁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呈现以下特点:

  1、行政复议收案数量稳步提升。今年来,咸宁市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35件,较2014年(105件)增长了30件,同比增长28.6%。

  2、行政复议纠错率大幅提升。今年来,咸宁市收到的行政复议案件135件,其中不予受理8件,维持31件,驳回13件,纠错83件,纠错数较2014年(49件)增加了34件;纠错率61.5%,较2014年(46.7%)增长了约15个百分点。

  3、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占比大。今年来,咸宁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24件(较2014年增加了19件),占总收案量的17.8%,案件占比排名第一,其中撤销4件,确认违法20件,约占撤销和确认违法案件总数的一半(47.1%)。案件占比排名第二的是行政确权案件(23件,占总收案数的17%)。

  4、行政复议一人多案情况突出。行政复议一人多案情况主要出现在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主要表现为希望通过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机关施压,以实现其他利益的最大化,例如:申请人王桂水希望借助复议获得更多的拆迁补偿,申请人王小兵希望政府补偿其在商业合作中的损失。

  5、由于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的改革试点,行政复议提级审理现象较为突出。今年来,咸宁市收到的行政复议案件135件,其中以县级政府、市级政府部门和县级政府部门为被申请人的案件分别有32件、37件和66件,县级政府部门占48.9%。

  6、市本级与各县市区政府及其他市州相比,行政诉讼案件较少。

  7、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不理想。今年来咸宁市直部门做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共23件,其中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有10件,占43.48%。

   

  表一:近两年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数量

  县市

  行政复议案件数

  行政应诉案件数

  市政府

  135

  21

  咸安

  11

  5

  赤壁

  13

  6

  嘉鱼

  29

  2

  崇阳

  23

  1

  通山

  23

  7

  通城

  17

  1

   

  表二:市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纠错率

  年份

  受案数

  维持数

  纠错数

  综合纠错率

  2014

  105

  50

  49

  46.7%

  2015

  135

  31

  83

  61.5%

   

  表三:近两年市本级行政复议受案结构(以被申请人划分)

  年份

  县政府

  市级部门

  县级部门

  县级部门占比

  2014

  48

  18

  39

  37.1%

  2015

  32

  37

  66

  48.9%

   

  表四:市直部门及各县市区一审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被告

  案件数

  负责人出庭数

  负责人出庭率

  市直

  23

  10

  43.48%

  赤壁

  43

  9

  20.93%

  咸安

  39

  7

  17.95%

  嘉鱼

  17

  2

  11.76%

  通山

  44

  2

  4.55%

  崇阳

  36

  1

  2.78%

  通城

  42

  0

  0

   

  (咸宁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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