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省级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02.12.2016  18:04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湖北”建设精神,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发挥科技进步在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结合我省“十三五”科技规划重点工作,面向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组织开展2017年度省级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人口健康领域。优先支持医疗器械、智慧医疗、中药现代化等技术的转化应用。

  2.生态环境领域。优先支持可低成本复制的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安全饮用水保障等技术的转化应用示范。

  二、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为全省各地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优先支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生态文明示范区项目,支持强度一般为200万元,要求地方配套经费不少于1:1。

  三、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湖北境内注册,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等。

  2.在相关专业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技术提供方应当长期从事本领域业务或研究工作,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成果积累。

  3.联合承担单位构成合理,能够充分发挥产学研用联合的优势,突出用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作用。

  4.具有良好的项目实施条件,项目示范区明确,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

  5.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能够调动相关资源开展工作,并具有行之有效的技术成果展示和推广条件。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采取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的方式,申报材料需提交一式七份,由项目推荐单位集中统一报送。

  2、项目推荐。科技惠民计划项目按归口管理原则,由相关市、州科技局作为归口管理单位统一推荐。各推荐单位要认真遴选审查,并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项目汇总表各一式两份报送至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3、申报材料受理时间。自即日起,到2016年12月22日17:00截止。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恒松

  联系电话:027-87135507

  附件: 附件:湖北省科技惠民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格式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