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司法局荣获2013-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06.01.2016  08:38

  日前,荆州市司法局被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2013—2014年度湖北省级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这是继2011—2012年荣获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后连续两届获此殊荣。

  为强力推进文明创建活动,荆州市司法局一年签订一次文明创建工作责任书、一届进行一次专门部署和检查督办,做到文明创建与队伍建设尤其是学习型、廉政型、服务型系统建设相结合。坚持深化法律服务、创新矛盾调解、深入法治宣传、优化法律援助、创新特殊人群管理等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坚持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培育先进典型、开展宣传教育、组织道德讲堂,持续改进司法行政政风行风。坚持深化志愿服务,通过成立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定期组织法制讲座、竞赛、演出送法进学校,关注未成年教育成长,与社区(村)结对共建解决基层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等方式,全面完成创建工作目标任务。

  据悉,从本届起,湖北省省级文明单位评比不再设“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奖项,“省级文明单位”即为文明建设的省级最高荣誉。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