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制定印发2017年度生态文明建设与改革督察计划

27.05.2017  17:53

  2017年5月22日,咸宁市生态文明建设与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了《2017年度生态文明建设与改革督察计划》。

  《2017年度生态文明建设与改革督察计划》是根据《咸宁市2017年度全面深化改革督察计划》、《咸宁市2017年度全面深化改革督察工作分类考评细则》等文件精神制定的,旨在通过改革督察,推动全面深化生态文明建设与改革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2017年度生态文明建设与改革督察计划》主要包括成立督察工作专班,建立完整的改革项目清单和台账,制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督察工作年度考评表,明确督察重点、时间安排和督察要求等。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督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据实印发《督察通报》,实事求是、点名道姓地指明问题,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督导所属成员单位限期整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