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征集2022年度 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课题的公告

05.07.2022  17:15

因有效申报不足,根据《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课题研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各研究机构和研究人员及全省残联系统继续征集课题

一、课题内容

(一)《湖北省实施<残疾人教育条例>办法》立法论证研究。

(二)新时期促进我省残疾人就业创业支持政策研究。

(三)中部地区残疾人共同富裕及测评指标体系研究。

(四)国家辅助器具区域中心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策略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按照《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课题研究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副处以上行政职务或博士学位,残疾人服务机构、残疾人事业研究基地、一线残疾人工作者等可适当放宽条件。鼓励跨学科、跨地区、跨系统组织优势科研力量,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每个项目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北省残联课题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单位签署意见后与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课题项目及前期研究成果证明材料一并加盖公章于2022年7月11日前将上述材料及附件2扫描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不需报送纸质版)。省残联组织评审,评审结果经省残联研究审批后,在省残联相关网站上公布批准立项名单。每个课题须有3个以上(含3个)单位申报才能进行评审。

(三)申报题目要求

课题申报题目应与本指南发布题目一致。

(四)研究要求

1.课题研究方向正确、思路清晰、逻辑严谨、内容充实、重点突出、方法科学,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紧贴残疾人工作实际,对成绩经验的总结实事求是,对存在问题的把握全面准确、剖析透彻,提出的对策建议具有可行性、前瞻性、创新性。

2.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收集文献资料。调查研究要有具体方案,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掌握第一手资料。引用文献资料来源可靠,数据准确,研究成果不得抄袭,不得以过去的研究成果代替本研究。

3.课题研究报告字数一般不少于2万字,对策建议部分不少于3千字。起草的法规政策文件文本和结论性成果文本,作为省残联决策的重要依据,表述规范、内容完整、结构科学、结论可靠、政策措施具体可行。

4.课题报告有关版权、版式、注释及学术规范符合一般课题管理及报告写作要求。

(五)成果形式

1.立法论证类项目成果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法规文本建议稿、立法条文说明;应用性政策研究类成果应包括研究报告、政策文本建议稿;基础理论性研究类成果为研究报告、结论性成果文本。研究报告必须密切联系湖北实际,提供可操作性的建议。

2.最终成果形式可以是标准文本、论文、咨询报告等,由课题组织方与承担单位在课题协议中予以明确。课题结项时,须同时报送2~3千字的成果摘要报告,简述本课题学术价值、创新内容、社会影响等情况。研究报告、法规政策文本、结论性成果文本及摘要报告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湖北省残联。课题成果归湖北省残联和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所有,以湖北省残联名义对外发布。

(六)其它

本公告所列申报要求为课题申请应遵循的一般要求,具体执行由省残联负责部门解释。

三、经费资助

对通过评审的课题项目签订合同后根据《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课题研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给予资金资助。具体资助金额根据年度预算、各项课题任务及课题工作安排,在省残联组织课题评审中具体确定,每个课题补助3-5万元。鼓励课题承担单位配套研究经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董卿,027-87363899,18986869090

电子邮箱:hbscgwb@163.com(邮件主题格式:申报课题名称+申报人)

附件: 1.湖北省残联课题项目申报书

          2.湖北省残联课题经费预算表


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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