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政府召开2016年度消防工作会议

05.04.2016  12:33

            3月30日上午,十堰市政府召开2016年度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全面总结2015年全市消防工作,表彰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分析当前消防安全形势,安排部署2016年消防工作任务。十堰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孙学余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桂华主持会议,市公安局副局长陈顺国、市消防支队支队长程亮出席会议。

            程亮支队长通报了2015年全市火灾基本情况,分析了火灾主要特点及原因。并代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作了工作报告。报告中指出,2015年,全市消防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严抓严管严治,有力确保了全市火灾形势整体稳定。全市消防工作呈现出六项成绩:一是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有力;二是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扎实有效;三是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推进有力;四是应急救援装备保障优化提高;五是消防基础建设逐步夯实;六是消防宣传教育卓有成效。就2016年全市消防工作,程亮支队长要求突出抓好五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快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三是全面加强消防力量建设;四是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五是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孙学余就落实全省消防工作会议精神,抓好2016年全市消防工作强调,一是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提高对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工作状况,找准薄弱环节,制定工作措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优的消防安全环境。二是强化措施,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各级政府要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切实承担起消防工作的领导责任,要把消防工作纳入政府责任目标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各职能部门既要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所属单位的具体指导、检查和监督,落实行业单位消防管理标准,部署开展示范建设;又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密切配合,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各行业领域、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自主管理意识,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严格落实“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和“六加一”措施。各地、各部门要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坚决落实刚性措施,该停的停,该关的关,该罚的罚。对重大火灾隐患,明确时限,责任到人,确保隐患及时彻底整改到位。要持续深化消防宣传“七进”活动,将消防宣传纳入智能广播“村村响”全覆盖工程同步建设,要组织开展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社区创建、社区宣传大使评选等活动,要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作用,努力营造一个全民主动参与消防安全治理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加大投入,切实夯实社会抗御火灾基础。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照年度目标责任逐步推进。要将消防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落实政府专职消防队和消防文员经费保障;将消防安全布局和消防队站、供水、通信、通道等同步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督促落实;要对现有市政消火栓进行摸底调查,建立身份证档案,制定中心城区、老城区及火灾高危区域消火栓定点增建计划,确保建设到位、完好有用。四是突出实战,不断提高全市应急救援水平。要强化政府应急管理能力,保证灾害事故突发后能够及时应对。要进一步提升灭火抢险救援战斗力,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要积极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提高全市消防应急处突水平。

            会上宣读了《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5年度社会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郧西、房县政府领导分别作了经验交流发言;王桂华副秘书长还就贯彻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作了强调。

            各县(市)区政府、公安局分管消防领导,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各级消防部门及部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