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印发《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6.04.2017  21:20

2017年是深入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以下简称《纲要》)、《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关键之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统领,按照《纲要》、《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实现“提升首位度、打造增长极、争当排头兵”,奋力开创“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的新局面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一、贯彻落实《纲要》、《实施方案》,推动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1.继续大力抓好《纲要》和《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法治襄阳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襄办发〔2016〕18号)分解到各地各部门的任务,加强对全市各地、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与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2.修订《襄阳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襄政发〔2013〕32号),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干部培训班暨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推进会。

3.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推动全市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制定依法行政平时工作考核指标细则,加强考核结果的转化运用。

二、不断提升立法质量,主动适应全市改革发展需要

4.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对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立法项目,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认真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开展《襄阳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襄阳市防控和查处违法建筑办法》、《襄阳市市区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等立法项目的调研、论证、起草、审修工作,确保优质高效完成立法工作任务。

5.深入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建立并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通过公开征求意见、立法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等形式,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切实提高政府立法质量。

6.认真做好上级机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提高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审查把关

7.做好规范性文件审修工作。落实《襄阳市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加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修力度。

8.做好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襄阳片区的实施细则、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方案等相关文件的审修工作。

9.认真做好合同(协议)的审查把关工作。认真审查合同(协议)的合法性以及公平合理性,提出切实可行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保证合同(协议)的合法性、严密性和规范性,严防法律风险。

10.认真做好市领导签批的其他交办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四、强化执法监督职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1.认真落实《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积极做好清单合法性审查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放管服”改革。

12.做好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时,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要求,增加公平竞争审查内容。

13.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治理行政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廉洁以及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

14.继续推动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5.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新增、岗位调整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和执法证办证工作。

16.继续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加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

17.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区创建工作。以依法行政示范区创建活动考核验收为突破口,深入推进全市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促进全省法治政府试点建设。

18.推进市综合执法委员会工作。指导协调市综合执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切实建立权威高效的“五统一”综合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综合执法效率和质量。

五、加强复议应诉工作,依法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19.全域推广相对集中复议权改革工作。以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为蓝本,在各县(市、区)政府全域推广以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集中执行“四集中”为主要内容的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权试点工作,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

20.牵头建立鄂西圈行政复议协作平台,推动鄂西圈各市(州、林区)进一步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整合区域行政复议资源,加强区域合作交流,促进省域行政复议协作互助机制全覆盖。

21.认真贯彻实施《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行政复议案件办案程序实施办法》,落实承办人负责制、先行调解制度、办案倒计时制度、听证质证制度、集体讨论制度、专家论证制度、沟通预警制度、类案分析报告制度、行政复议意见书制度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制度等,不断健全完善案件审理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增强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22.认真办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和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适时制定出台襄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与法院联合建立应诉通报机制,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推动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内容,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要求在市中院和省高院开庭的行政应诉案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应当出庭;在基层法院开庭的行政应诉案件,行政机关分管领导应当出庭。

23.加强对全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业务指导,切实提升办案质量和办案人员的业务水平。

24.指导襄阳仲裁委员会做好仲裁工作。提高仲裁案件数量和质量,对接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服务湖北自贸区襄阳片区工作。

六、做好法律事务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

25.充实力量,完善结构。从高等院校等机构聘请一定数量的法学专家补充进市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完善法律顾问队伍结构。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凡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均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进行研究、论证,提出法律论证意见或建议。

七、强化法制研究宣教,切实提高法治思维能力水平

26.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推动落实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带动各地各部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27.以《纲要》、《实施方案》的宣传贯彻和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为重点,适时举办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干部培训班,切实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8.积极申报省政府法制办研究课题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研究工作。

29.继续做好《襄阳政府法制》编印工作,总结宣传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绩和亮点。

八、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30.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契机,落实《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强化政治学习和理论武装,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争做“五个表率”,着力建设“四铁”党员队伍。

31.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认真落实“三短一简一俭”,驰而不息整治“四风”,推动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九、规范机关内部管理,不断提升机关工作效能

32.加强机关内部管理,规范公文运转,加强档案管理,落实保密工作规定。做好深化精准扶贫和企业帮扶等工作。(襄阳市政府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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