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2年度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计划的通知
30.05.2014 03:36
本文来源: 供销合作总社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供销社:
2012年,省政府继续将新建3000家村级综合服务社列入为民服务十件实事,必须保证完成。为提高建设指标分配的针对性、合理性,请各市(州)供销社组织辖区内的县级供销社申报今年的年度建设计划,并于2月20日前将计划汇总情况报省社农村流通处。如有将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为民办实事项目、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等党委、政府相关文件的,一并统计上报。
联系人:李 镖 联系电话(传真):027-85775554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本文来源: 供销合作总社
30.05.2014 03:36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