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2015-2018年度文明校园创建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公示

26.12.2018  18:51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2015-2018年度文明校园创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湖工大党宣字〔2018〕2号)精神,经推荐上报、集中述评考核、实地考察,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拟授予组织部、宣传部、团委、招就处、后勤管理处、机械学院、电气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图书馆等十家单位为学校2015-2018年度文明校园创建先进单位;拟授予李亚丹、余贞、王选择、杨伟国、胡军、黄为民、蔡志华、周利涛、舒蕾、戴毅斌、孙竟、肖媛媛、黄艳雁、谢晨智、毛婷婷、闫锋、孙云、周强、鲁一荻、楚曼等二十名同志为学校2015-2018年度文明校园创建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26日至28日(共三天)。公示期间,广大师生员工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或提出申诉的,可通过书面材料、电子邮件或电话向党委宣传部或纪委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方式:宣传部(027-59750050, [email protected]

          纪 委(027-59750034,[email protected]

            党委宣传部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