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残联荣获2018-2019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01.12.2020  13:53

近日,十堰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授予2018-2019年度市级文明县城(市、区)、文明单位、文明乡镇(街办)、文明社区、文明村、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称号的通报》,十堰市残联荣获2018-2019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称号,此外,市残联陆智慧家庭荣获文明家庭称号。

近年来,市残联紧密结合部门实际,积极开展具有残疾人工作特色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提升创建工作层次和水平,持续服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大局,精神文明建设与残疾人事业发展相得益彰、相互促进,保持了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是强化体系建设,坚实文明创建的基础。坚持精神文明建设和残疾人事业发展互促互进的创建工作理念,将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推进残疾人工作的载体,及时制定创建规划、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加大统筹力度,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相互配合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体系。

二是丰富活动内容,推进文明创建务实深入。通过开展志愿助残服务、培育自强模范及助残先进典型、配合无障碍环境城市创建、深化网络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干部队伍作风、加强残疾儿童思想道德建设等活动,推进创建工作纵深发展、全面开花。

三是发挥创建效用,助推事业发展提质增速。以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为总体目标,坚持残疾人工作与文明单位创建两手抓、两促进,不断提升残疾人及残疾人工作者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潜移默化推进残疾人事业向上向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