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2014年度厅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会议

05.06.2014  10:22

  

 

  

 

 

 

  为了贯彻落实《湖北省直机关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总结回顾2013年度省厅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安排部署2014年省厅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5月30日下午,省司法厅召开厅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会议。

  厅党委书记、厅长汪道胜同志代表厅党委与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机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订了2014年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就推进今年全厅目标责任制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程颖同志主持会议,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颂银同志传达了省纪委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蒋国平同志就《省司法厅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问题作了说明,在家厅领导陈文贵同志、聂利军同志、张正军同志出席会议,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各直属机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工作会。

  汪道胜同志指出,全厅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继续推进目标管理责任制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迫切需要,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抓手,是解决当前目标管理中存在突出问题的内在要求,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机构(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目标办的要求,进一步、认清形势、把握要求、突出重点、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圆满完成今年的工作任务。

  汪道胜强调,要高质量、高标准完成2014年厅目标责任制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完成职能目标要突出真抓实干。职能目标是目标责任制的核心和重点,要体现重点性、把省政府和省厅签订的目标任务作为重中之重,调动整合资源,优先抓好落实;要体现先进性,必须“跳起来摘桃子”;要体现创新性,积极稳妥地推进全省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的强大动力。二是完成共性(效能)目标要突出协调沟通。要着眼于为完成职能目标任务提供重要保证和强大动力,负责考核共性(效能)目标的责任处室要切实加强服务、指导和督办,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同时要切实加强向上级考核主管机关汇报沟通工作,明确考评口径和要求,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视、指导和支持,不断提高共性(效能)目标工作水平。三是其他考评目标要齐头并进,要采取切实措施,着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对象满意度,要深化创先争优工作,力争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同行业前列。

  汪道胜要求,要不断提高目标责任制工作的领导管理水平。目标责任制工作内容全面、综合性强、覆盖面广,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提升管理水平,才能取得实际成效。一是各处室(单位)要加强学习领会,领会《省司法厅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二是要强化工作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根据目标责任书,研究制定工作项目推进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状;三是要夯实基础工作,高度重视基础管理工作,要将目标责任制工作轨迹资料收集整理的规范化作为基础工作的重点,切实做到日常轨迹专人收集、数据报表准确完备、迎检资料简练细化,把功夫下在平时;四是要善于抓好结合,要把推进目标责任制工作同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结合起来,同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实践结合起来,同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同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做到相辅相成、互为抓手,沟通推进,通过扎实开展目标责任制工作,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全面进步。

  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省监狱局党委书记、局长程颖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处室(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会议精神特别是汪厅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继续推进目标责任制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按照会议精神和《实施办法》的要求,切实抓好本处室(单位)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圆满完成今年的工作任务;要切实加强对目标责任制的领导,不断提升目标责任制管理水平。同时他就做好节日安全稳定工作提出了要求。

  会上,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蒋国平同志对《省司法厅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制定背景、考评对象、考评办法、结果运用等五个方面,对该《办法》进行了详细深入的解读和说明,要求各处室(单位)要学习领会《实施办法》的精神实质,切实抓好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不断提高我厅目标责任制管理的水平。(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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