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荣获2016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

19.04.2017  09:22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2016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结果通报,我厅再次荣获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

  2016年,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在省委、省政府和省综治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等的决策部署,以“争先创优、高位求进”为总要求,牢牢扭住综治领导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勇于担当、克难奋进、破题攻坚、补齐短板,进一步压实目标责任,深化平安建设,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内部防范,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有力维护了湖北交通运输行业的秩序稳定,为推进“平安湖北”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省交通运输厅将以此次表彰为动力,进一步加大综治工作力度,真抓实干,强力推进,全力提升平安交通建设能力水平,从严从实从细做好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各项工作,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