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蕲春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19.01.2017  09:32

2016年,我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具体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加快法治蕲春建设为目标,服务“一县一区”建设,扎实做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依法行政工作完成情况和基本经验

(一)切实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鄂办发〔2015〕23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关于推行市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发〔2015〕63号)精神,我县印发了《蕲春县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将48个县政府部门保留行使的共3301项行政职权按照行“9+X”(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类别)的分类方式,对每项职权的名称设定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履权责任、职责边界等,以权责清单形式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从而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推动简政放权,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2.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对公布的《蕲春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实行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及时更新调整,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接、放、管”工作,切实把该管的事管好、管到位,确保行政审批进目录、目录之外无审批。二是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事项“三集中、三到位、五统一”,做到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三是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机构脱钩清理。拆除行政审批中的“旋转门”、“玻璃门”,摘掉中介机构的“红顶”,精简中介评估事项,斩断利益链条。今年共有14个中介机构与行政部门脱钩。

3.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今年,我县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高位推进全县商事改革工作。全县自10月1日起,全面实行“五证合一”、“两证整合”,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切实提高登记效率,方便市场主体准入;同时推行前置、后置行政审批部门“谁许可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登记监管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逐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并建好统一的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

(二)不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始终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县政府每一项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做到程序正当、过程公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均组织召开了听证会和专家论证,广泛听取公众和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县政府严格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县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一律不得集体讨论。县政府在作出事关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大决策前,依法按程序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由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后正式实施。

2.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管理。一是规范性文件制定始终坚持合法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严格遵循“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刚性规定,实施规范性文件廉洁性评估,真正做到科学、民主、依法“立文”。今年县政府发布的  6  件涉法性文件均通过合法性审查,其中规范性文件按要求及时报送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对制定机关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今年,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含第二批清理之后继续有效的文件)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共清理失效文件8份,继续有效文件26份。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统一政令,清除了制度性障碍,保证了法制统一。

3.推行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县委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法治蕲春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政府部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年初县政府印发《关于聘请侯全胜等同志为县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聘请8名法律专业人员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团。县政府法制办于6月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半年工作推进会,会上对未聘请法律顾问的行政机关进行了通报督办。截至目前,全县49个行政部门和15个乡镇(办)政府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化解和防范法律风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参谋作用。

4.全面实行重大合同协议和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制度。县政府及部门始终坚持重大合同协议和法律事务都经过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并充分吸纳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的合理化意见。今年,县政府法制办依法审查了县政府合同、协议及法律事务性文件共86件,均未出现任何争议和纠纷。

(三)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大力推进综合执法试点工作。2016年我县继续积极推进蕲州经济发达镇综合行政执法和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综合执法试点工作。一方面深入推进蕲州经济发达镇综合行政执法建设。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依法依规下放县级行政执法部门权限,不断整合部门行政执法资源,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培训,提升蕲州经济发达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积极推动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综合执法。探索创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推进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设,优化系统内部监管资源,统筹系统外部监管资源。形成了由县食安委牵头,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卫计、公安等部门力量参与的综合执法网络,健全了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等联动机制。

2.扎实开展“两法衔接”工作。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2016年县政府法制办、县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对全县已接入联网的2批次共30家行政执法单位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进行了再督办、再部署。今年以来,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共录入行政执法案件857件,案件录入数量较去年均有大幅提升。

3.不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等10项行政执法制度的基础上,今年县政府法制办又督促各行政部门统一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考核制度》等三项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和落实,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了行政执法水平。

4.大力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和法制宣传。今年,我县开展以“时珍大讲堂”、“道德大讲堂”活动为载体的领导干部专题法律讲座4次,并结合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集中举办以《规范执法程序,适应法治新常态》为主题的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班50期,共培训各级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8000余人次。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今年县政府法制办在各级报刊、网站刊登各类介绍依法行政情况的信息共计18篇,其中《蕲春县举行2016年第一次行政复议案审会》文章被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刊载。

5.积极开展“我与依法行政”征文活动。年初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对《市法制办关于开展“我与依法行政”征文活动的通知》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县政府部门积极参与,踊跃投稿。其中,县国税局组织“我与依法行政”征文评比大赛、工商局举办“我与依法行政”演讲活动。截止8月底,县法制办共收到17个县政府部门“我与依法行政”参评文章31篇,经初步筛选,我县向市法制办共报送“我与依法行政”参评文章20篇,其中黄冈日报刊载2篇。我县“我与依法行政”参评文章报送数量和刊登数量均居全市前列。

(四)不断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

1.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县政府法制办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换发“两证”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蕲春县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规定>的通知》,结合我县今年的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严格按各行政执法单位网上申办,编办、财政、法制办网上审核和参加全省统一行政执法人员在线考试等程序进行。对不符合办证条件或考试不合格人员,坚决不准考试、不予颁发执法证件。对未取得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效执法证件的,坚决禁止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目前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在线考试已经全部完成。其中符合参考条件的人员共  2004  人,考试合格的人员共  1930人,考试合格率达到96.3%。严格把握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有力地确保了我县行政执法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同时,建立起全县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公示查询系统。对未取得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效执法证件的,坚决禁止开展行政执法活动。

2.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新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督促涉案的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对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诉讼案件,做到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今年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15件,结案9件,其中司法机关驳回5件,撤回2件,撤销决定2件,6件未审结。其中8月4日,副县长张丽萍代表县政府出庭应诉,各部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到  95  %。另外,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为零。

3.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严格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复议“三集中”和县政府领导轮流主持行政复议案审会制度的通知》要求,继续推行县长轮流主持行政复议案审会、部门负责人旁听案审会制度,不断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方式,探索采取调解、听证等审理方式,提升了行政复议办案水平,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今年,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4件,举行行政复议案审会3次,其中作出行政复议决定5件,撤回行政复议申请5件,调解1件,和解1件,2件未审结。

4.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今年10至12月份,县政府法制办组织开展了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本次案卷评查活动采取随机抽卷、集中交叉评查的方式,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规定进行评议打分,邀请县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案卷评查复核,确保案卷评查的质量,共评出县国税局等8份优秀案卷和县公安局等16份合格案卷,对参评案卷中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逐一剖析,下发“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进一步提高了执法办案水平。

5.积极开展多样化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今年全县共开展电视问政、政风行风热线、行政部门“十佳三差”和服务对象评议科(股)长等活动47次。通过开展多部门联合定期不定期检查行政执法部门工作情况,县广播电视台的电视问政、政风行风热线,人大、政协开展的“十佳三差”评议和网络、微信平台开展的服务对象评议科(股)长等活动,有效纠正和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120多个,督促6个行政执法部门和3个执法机构对行政执法不公开、程序不规范、处理不公正等问题进行整改。今年全县没有发生重大违法执法行为。

6.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对行政执法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责任人,严格按照“谁执法、谁违法、谁负责”的原则,依据已建立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责任制,通过效能监察、行政问责等方式严格追责。全年暂停执法资格4人次、取消执法证件6人次、效能告诫8人次,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等行政处分4人次,并对2个执法部门违法执法行为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

(五)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1.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体部署。今年共组织政府部门和乡镇(办)政府办公室主任和法制股长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学习2次。各部门增强了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掌握了公开的内容和程序等规定,配备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案件较往年大为减少。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办检查。今年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后的6个乡镇办、8个政府部门进行了通报批评。

2.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县各级政府及部门主动公开职能、执法依据、办事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特别是加大了规范性文件、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固定资产处置、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的力度,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了行政权力透明运行。

3.加大政务公开平台监管力度。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县政府网站进行清查。县政府电子信息中心建立政府网站信息安全台账,对各乡镇(办)、县政府电子部门网站定期进行技术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比照清单督促整改,确保政府网络信息安全和正常运转。同时,对无力保障网站正常运转的部门网站做永久关停处理,全年共关停乡镇网站6家、政府部门网站22家。

二、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展不平衡。由于少数行政部门负责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不快,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视不够,加之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不高,导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不平衡,法治政府建设整体进程不够快。

(二)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落实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不到位。少数行政部门落实行政决策制度和相关行政执法制度不到位,以致决策不科学、执法行为不规范的情况时有发生;同时,少数部门履职不到位,行政管理存在缺位和错位问题。

(三)行政管理体制创新不够。由于综合执法等行政管理方式改革创新需要上下联动,导致农业、交通、水利等领域的综合执法真正推行起来难度较大,进展缓慢,效果也不好。

(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仍有差距。一方面,由于政府机构改革的原因,仍有35%的政府部门没有设置法制股(室),乡镇均没有设法制机构;另一方面,相当数量的执法人员专业素质不高,执法能力不强。这种状况不能适应新常态下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

三、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的举措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对领导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进行分类、有计划系统培训,领导干部重在法治意识、法治思维的养成,做到带头遵法、遇事找法、办事靠法;一般工作人员重在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的提高。列出公共法规和专业法规学习清单、时间表,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自学等多种形式培训学习,以案释法。

(二)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履行依法行政第一责任和执法人员无过错责任。要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制定详细、具体、可操作的行政执法考核标准,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真正把依法行政纳入领导干部和政府绩效考核的内容,把执法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形成行政首长对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和工作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浓厚氛围,倒逼上下齐心合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行政权力监督。扎实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编制、公开、执行工作,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重大决策法定程序。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强化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政府投资、公共资源转让等权力集中部门、岗位和内部流程的监督,充分发挥政府内部的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的作用,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确保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进一步以点带面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整体上台阶。紧紧围绕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在政府系统自上而下开展依法行政单位创建活动,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政府职能较重、基础较好的部门先达标,带动其他部门上水平、上台阶。

(五)进一步加强法制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政府法制部门的地位,力争做到执法任务较重的政府部门都设立法制股(科、室),执法任务较轻的部门和乡镇(办)政府明确专人抓。重视政府法制部门和部门法制机构专业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充分发挥法制专业人才队伍在推进依法决策,化解法律风险中的参谋、助手、法律顾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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