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嘉鱼县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18.02.2016  08:4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我县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为“建设湖北经济强县、打造长江临港新城”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健全政府决策机制,夯实法治基础

  行政决策是行政管理的首要环节,是履行各项行政职能的基础,必须要有完善的机制加以保障。2015年,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嘉鱼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嘉鱼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建立了由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明确政府法制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进一步提高县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建立健全了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责任追究、规范性文件备案等制度,提高行政决策的质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管理。2015年,我县严格贯彻执行《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及时在30天内向市政府报备4个规范性文件。同时,对我县行政机关认真履行审查监督职责,通过对其2014年6月-2015年8月期间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自查和专项检查,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有效地维护了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规范部门职能

  行政综合执法改革是我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大事,对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2015年8月,县人社局公开招聘行政执法人员,组建了渡普镇综合执法大队,这是县政府继成立县城市规划和管理执法局和潘家湾综合执法局后,继续推进相对集中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又一重大创举。新成立的渡普镇综合执法大队,将集中城管、规划、计生、城建等行政执法职能。

  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县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2014年10月下旬,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在51个县直行政部门共同努力下,通过对部门权力事项的全面梳理清理,历时三个月,嘉鱼县率先在咸宁市完成县级行政权力清单的编制,并于2015年1月7日在嘉鱼县政府政务网站公布。责任清单也已完成草案编制。2015年3月至5月,法制办与编办给合省行政审批目录对全县审批事项进行了二次清理,确定全县行政行政审批事项219项,其中新增行政审批3项,取清行政审批12项。此外,根据《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经县政府审查、确认,也对我县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也进行了清理。目前,我县共有46家行政单位具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善用法治思维方式,创新工作方法

  为发挥依法行政工作典型示范作用,把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在2015年的政府全会上,我县推选陆溪镇、公安局和工商局作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在大会上作了经验介绍。会上,县长余珂决定,2015年在各镇和县直各部门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各单位要以陆溪镇、公安局和工商局为榜样,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以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2015年9月,县政府第八次常务会听取了法治政府半年工作汇报,强调以“两训两创三查三公开”活动为平台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余县长率先垂范,亲自撰写论文《善用法治思维,建设法治政府》,研究探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刊载于9月18日《咸宁日报》的法治咸宁专栏,其他行政机关负责人纷纷效仿。2015年11月,县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听取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汇报,肯定了我县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并要求强化法治氛围,大力促进各单位依法行政。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行为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督,县编委会决定,在县政府法制办加挂行政执法监督局,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监督局成立后,根据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对全县46家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及时指出了规划局、农业局、气象局、文体新局等单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事实不清、程序不规范、处罚不当等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积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利用嘉鱼政务网站改版升级之际,建立网上行政复议受理平台,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行政监督职能,解决行政纠纷。今年,我县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9起,立案前调解11件,做出行政裁决18件,其中决定不予受理2件,终止行政复议2件,维持11件,撤销行政决定3件,有效化解行政纠纷。

  同时,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全面推进行政处罚决定网上公开制度,严肃查处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行政执法行为。我县“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依托市、县政务专网率先在全市建成,全面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全联通、全覆盖”,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整体合力。另外,县委县政府也联合修改了嘉鱼县年度目标工作考核办法,将依法行政单独列项,明确具体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增加考核分值,严格考核奖惩。在做好市委市政府依法行政考核迎检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各镇、各行政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通过书面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客观评价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质量和水平。

  五、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坚持合法行政

  随着政府在行政决策和日常行政管理中涉及到越来越多的法律事务,其也越来越需要专业人员提供法律保障,以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同时,这也是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为防范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4月,县政府决定成立县政府法律顾问室,7月,县编委会决定在县政府法制办加挂法律顾问室,承担政府法律顾问工作。11月,县政府成立了以法制机构负责人为首席法律顾问,由县司法局、湖北科学学院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法学专家组成的政府法律顾问团,依法、及时、客观提供法律意见,为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行为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六、完善行政应诉制度,接受司法监督

  自今年5月1日行政诉讼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嘉鱼县人民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5件,主要集中在土地、城建和劳动纠纷,涉及行政部门有牌洲、潘家湾、新街、官桥四个乡镇政和人社局、国土局、规划执法局、公安局、房管局等五个县直部门。为了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法制办与行政庭协调后督促各行政单位主要负责人出诉应诉,并通知职能相近部门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法制科人员出庭旁听,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七、开展行政执法培训,提高法治素养

  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重点就是建立和落实领导学法制度。6月,县政府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各级领导班子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2015年4月23日第三次政府常务会上,熊县长专门汇报了在省委党校由省政府法制办和省委组织部联合组织的法治政府建设培训学习体会,要求县政府领导和与会人员重点学习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规范行政行为。9月11日,在第八次政府常务会上,熊县长再次组织学习行政诉讼法,强调各单位当行政诉讼被告时,主职干部必须出庭应诉,邻近部门的分管负责人和法制负责人也必须出庭。11月13日,在第十二次政府常务会上,熊县长通报了我县今年以来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情况,并组织大家学习新修订的预算法,要求严格依法做好部门预算工作。

  另外,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质量,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建设符合依法行政要求的法治队伍,2015年11月27日,县政府法制办还邀请我市著名法学专家,市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舒宇光同志到我县为八个乡镇和46家行政执法单位开展“牢固树立四种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专题讲座。

  八、健全政府法制机构,强化法制力量

  加强法制机构建设,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和关键环节,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客观要求,也是新形势任务的必然要求。今年,嘉鱼县政府在第三次政府常务会就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了专题研究和部署,决定从财力、人力、物力三个方面为法制机构提供保障。每年给法制办安排30万元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从司法局和潘家湾镇抽调两名干部到法制办。同时,在法制办加挂法律顾问室和行政执法监督局,扩充法制办的工作职能。目前,嘉鱼县政府法制办已配置工作人员4名,30万元工作经费已足额到位,并配有行政复议听证室和行政执法监督专车,大大增强了法制工作力量,确保工作力量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县政府常务会议制度,严格执行了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涉及制定规范性文件、作出重大决策等,送至县政府法制办进行审核,确保其合法性,同时及时向市政府报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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