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3年培训技能人才180万人次

07.08.2019  11:21

  8月6日,省委宣传部召开湖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省人社厅副厅长曾向阳透露,我省将在2019年至2021年,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进行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80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培训58万人次以上。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湖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提出在3年里,我省将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三年培训3万新型学徒;积极开展就业重点群体技能提升和创业培训,加大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技能扶贫工作力度;支持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开展职业培训。

  曾向阳介绍,我省将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高校毕业生和企业职工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我省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按照计划,到2021年底,我省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6%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比例达到31%以上。(王际凯、吴思斯、赵雨泉)

    参加技师培训可享2000元至5000元补贴

  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补贴资金怎么管、怎么用?培训政策如何方便企业操作?

  8月6日,在省委宣传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人社厅副厅长曾向阳、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王进军对《湖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作了解读。

   补贴资金可先行拨付

  以往的职业技能培训,由于申领补贴资金条件和手续比较复杂,一些企业、培训机构和培训人员积极性不高。《实施方案》提出,支持重点行业、企业以项目制培训方式开展高精尖缺技能人才培训;对企业开展培训或者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不超过50%的补贴资金。比如: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可按照这个比例对企业先行拨付补贴资金;对不裁员、少裁员企业继续按规定给予稳岗返还,重点用于支持企业职工技能培训。

  《实施方案》还对有关补贴标准作了进一步明确。《关于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建设技能强省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参加新技师培训的,按高级技师5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标准给予补助”的政策,在《实施方案》里予以明确和强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中关于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补贴标准由“原则上不低于4000元”明确为“4000元以上”。

   职业培训补贴将可网上办

  《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职业培训补贴网上经办平台,探索实行培训服务和补贴申领告知承诺制,简化流程,提高效率。职业培训补贴网上经办平台将包括网上查询培训项目和政策信息、网上技能学习、网上申领培训补贴等。建立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培训过程监管,确保补贴资金使用安全。接下来,要加快网上平台建设,为劳动者提供方便、快捷的培训服务。同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信用支付试点。

   骗取、套用资金将严惩

  据了解,这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所需资金由4个渠道保障。以我省2018年底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为基数,按照20%的比例计提提升行动资金,可筹集资金37.7亿元。

  这么大一笔资金使用,如何用好管好?

  王进军说,除了强化纪律意识,还要完善监管制度,严肃追责问责。“各地要落实《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培训质量监管和补贴发放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补贴资金发放台账,定期向社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要实施补贴性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建立劳动者职业培训电子档案,实现培训评价信息与就业社保信息联通共享,筑牢补贴资金使用安全‘防火墙’。要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切实加强补贴资金使用专项审计和监督检查,对骗取、套取培训资金的依法依纪严惩,取消培训资格,追回补贴资金,列入信用体系‘黑名单’。”(王际凯、吴思斯、赵雨泉)

责任编辑:朱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