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深入推进 2015年土地整治从业机构信用登记工作

21.12.2015  17:37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土地整治从业机构管理,推进土地整治从业机构诚信体系建设,有效预防和解决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违规出借资质、围标串标、非法转包等突出问题,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批准2013年土地整治从业机构登记备案的通知》《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5年土地整治从业机构信用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厅组织专家对2015年土地整治从业机构信用登记申报资料进行审查。9月16日至30日,对拟信用登记单位予以公示,在公示申诉期内,对持有异议的单位进行复核。12月7日,批准52家可研、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78家测绘单位、34家招标代理单位、22家工程监理单位、352家施工单位、28家工程造价咨询单位、44家工程复核单位信用登记。

  此次信用登记有效期为3年,在信用登记有效期内,省厅将坚持有进有出、奖优罚劣、考核考评、信用等级评定等制度,加强与省纪委、检察院、公安厅、招投标管理局、住建厅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大查处力度,及时对存在挂靠借用资质、违规出借资质、围标串标、非法转包、腐蚀行贿等问题的从业机构取消信用登记资格,列入黑名单,并取消相关人员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