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文明办发布2015年全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十件大事
12月29日,省文明办发布2015年全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十件大事。具体如下:
1、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会议,总结推广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经验。
2、省委、省政府印发新的《湖北省文明城市创建管理办法》《湖北省文明村镇创建管理办法》《湖北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省人大出台《湖北省志愿服务条例》;初步建成省级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武汉、宜昌等地率先建立红黑榜制度,对失信企业法人联合惩戒。
3、我省201个单位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2869个单位获2013-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建设了“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系统”,细化公交车、出租车、供水供电、医院等窗口行业服务标准。
4、武汉市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黄石、十堰、襄阳、鄂州、仙桃、天门、潜江、大冶、宜都9个城市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称号。制定全省县域文明指数测评体系,启动模拟测评。
5、秦开美、王林华,江玉珍、江远斌,官东5人荣获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李广佳等8人获提名奖。兰毓云等20人被评为第五届湖北省道德模范,候立新等20人获提名奖。
6、全省十星创建工作现场会召开,十星创建从农村拓展到各行各业,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嵌入城乡生产生活场景,推动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中央新闻媒体集中报道“湖北经验”。
7、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共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124亿元,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392所,覆盖了除武汉市外16个市州的所有县市区。连续12年开展“暑期集中行动”。
8、建成“传播文明”公益作品库,“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原创作品征集、刊播力度加大。
9、“湖北文明网”点击量不断攀升,中国文明网联盟湖北站考评成绩稳居全国第一方阵。开通“文明湖北”微信公众号,建立“爱播文明”微视频云平台。
10、寻找“荆楚最美家庭”,建设“公益木兰”社区家庭服务中心,开展“倡清廉家风,建文明家庭”主题教育活动,推广十堰“家立规、族立训、村立约”活动经验,文明家庭创建取得新进展。(陈会君、刘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