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工商局被表彰为“2011-2015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16.11.2016  12:33

  近日,咸宁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通报表扬2011-2015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咸宁市工商局被表彰为“2011-2015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在过去的五年中,咸宁市工商局紧紧围绕法治工商建设目标,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载体,精心组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做好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强化普法工作责任,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培育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努力推动普法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同时,该局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受众面和影响力,逐步形成与法治工商建设相适应的社会氛围,积极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五年来,该局累计开展各类法治教育活动60余次,发放类类宣传资料近7.5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