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举办2014年依法行政专题讲座

04.12.2014  23:15

 

  12月2日,在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之际,省局成功举办了全省国税系统2014年度依法行政专题讲座,邀请武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周叶中解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省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国钧同志发表重要讲话。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魏贵和同志主持讲座。
  周叶中教授站在法理学的宏观层面,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主要任务等四个方面对《决定》进行了解读。周叶中教授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确保全面深化改革顺利推进的必然要求、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新时期中国改革模式进行重大转变的必然要求、是中国政治形态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必然要求。周教授引导大家从党的领导和法治的关系等角度,深入浅出地讲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道路方向;引导大家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环节,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主要任务、推进思路和总的抓手。
  讲座结束时,省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国钧发表了重要讲话。张国钧局长认为,依法治国落实到我们的税收工作中,就是依法治税,打造法治国税。
  张国钧局长强调,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依法行政的要求,湖北国税系统当前着重要加快构建四大体系。一是要加快构建完备的税收制度规范体系。在规范制度体系的过程中,要遵守三个原则。遵守法定权限,不得越权制定政策,不得随意增减政策内容,不得随意解读政策。遵守法定依据,在税收制度和征管措施出台的过程中,都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文件的解读必须统一标准、统一口径。遵守法定程序,制度的出台,必须要经过合法性审查机制,以确保制度建设的质量。制度出台以后,要按规定报备。必须向社会公开的,要向社会公开。二是要构建高效的依法行政执行体系。要着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探索建立税务案件的案例指导制度,努力做到“同案同办”。健全税收执法机制,规范进户执法行为。着力强化说理执法应用。要以推进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为突破口,推进全程说理式税收执法。三是要构建严密的依法行政监督体系。要加强内部监督,推行税务重大决策和重大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税务案件集中审理制度,同时要加强外部监督。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跟踪评价机制,探索建立重大决策,重要执法行为的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责任倒查制,保证政策出台与执行的规范。探索建立健全奖惩并举的法治考评机制。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大对执法过错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强与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协作与配合,逐步构建法治国税的指标体系,将依法行政与争创依法行政示范基地、与绩效管理结合起来。四是要构建有力的依法行政保障体系。要紧紧抓住依法行政这一核心点。将《决定》的要求转化为法治国税的建设指标,分解到年度、分解到部门、岗位,通过绩效考核、示范基地创建等方式将各项指标落到实处。要紧紧抓住示范引路这一关键点。培养和发现一批依法行政的先进典型。要紧紧抓住领导带头这一着力点。各级党组要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税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来抓,周密部署、统筹安排、落实到位。
  张国钧局长要求,要提高国税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一是要抓好全员学法。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和宣传,要重点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春季领导干部专题法治培训活动等。二是要建好人才队伍。要用好现有的法律人才,建立公职律师制度。要做好法律人才的招录工作。要按照四中全会的要求,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三是要聘好法律顾问。使他们在制度建设、重大案件、民事活动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省局在家的局领导,全体省局机关干部在主会场参加讲座。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领导和机关干部及部分基层干部在各个分会场通过视频收听收看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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