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文化局2012年以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结

16.02.2017  11:32

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完成绩效目标。

我局认真履行行政首长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努力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牵头的市文化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局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制度,不断完善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一)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率

认真贯彻落实《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本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结合本局实际,制订了《市文化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范本局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实施与管理。

(二)规范性文件合法率

近年来我局未出台规范性文件。2016年制订并出台《市文化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我局严格要求依照法定期限内做出行政决定,确保内容和程序合法;及时与法制部门沟通,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新规定的执行力度。我局从未发生违法制发规范性文件、违反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越权制定规范性文件、拒不执行法制机构备案审查意见、漏报、迟报、瞒报规范性文件情况。

(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率

五年来我局未接到行政复议案件。

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2015年12月9日,程建军诉我局依法继续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诉讼案件在江岸区法院开庭审理,局行政主要领导作为市文化局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目前此案已审结,法院已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我局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行政执法行为合法、适当,未接到投诉不作为乱作为的举报。

(四)不断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我局不断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常年聘请资深法律顾问,对局机关重大决策及涉法事务均首要考虑是否合法,须经法律顾问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各类合同文本须请法律顾问审核把关。

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我局还在局系统内专门组织开展调研,研究出台《市文化局系统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并推进落实。目前全局已有19家单位聘请了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后进行法律补救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组织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评查

为推进全市依法行政,推进全市各区局文化行政审批规范化工作,严格审批程序,一是自2012年起每年开展全市各区局行政审批(法制机构)工作培训班,组织各区局主管审批工作的领导、科长和窗口人员参训。根据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和区局人员变动大的特点,重点开展了有关“坚持依法行政,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若干问题”、“上网服务场所和娱乐场所的审批实务”、“营业性演出审批工作要点”、“政务服务窗口的规范和建设”、国务院和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一系列政策法规贯彻学习等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二是规范审批行为,加强监督指导。2012年以来每年组织开展对全市文化市场(新闻出版广电)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对上一年工作年度的行政审批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对各区文化局所办理的行政许可案卷进行梳理评查,选出较规范的案卷,报市法制办审核后,对案卷评查情况工作进行讲评和通报。

(五)重大违法行为情况

五年来我局未发生重大违法行为。

二、深化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加强政务窗口规范管理。

      (一)深化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我局行政权力清单、程序清单和责任清单 ,确保改革要求事项落实到位

1、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挂帅,成立工作专班,召开专题会议,形成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清理。经过近几年的依法清理,我局权力清单事项逐年下降。2014年共保留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146项(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类103项,行政强制类1项,行政监督检查类19项,行政服务类14项,其他权力类4项)。2015年提出下放市级行政权力事项107项,取消1项,暂缓实施4项,不再列入6项,仅保留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14项、行政强制1项和行政监督检查1项的重大改革方案。现已列入2015年12月市政府调整规范的行政权力清单,并印发文件。2015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对没有法律依据的备案、年检等行政审批性质的管理措施予以取消”的要求,取消了全市互联网上网营业服务场所年度核准。

2、转变职能,简政放权。进一步深化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认真做好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和规范市级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武政规〔2015〕19号)要求,2016年1月印发了《市文化局行政职权办事指南表(基本信息表)和行政职权运行外部流程图》(武文政发[2016]3号),同时在局政务网站开辟“武汉市文化局权力清单”专栏,公布我局保留实施的23项行政权力事项(3项行政许可、18项行政处罚、1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监督检查),以及公开各事项的内部流程图、承办部门、咨询方式和监督投诉方式。

3、2016年3月,我局按照国务院及省市文件要求,及时取消了“为制作出版物和音像制品等拍摄馆藏三级文物审批事项”。因此截止目前,我局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2项,已在局政务网站和市民之家审批窗口进行公开,保证落实到位,没有变相保留实施或体外循环等情形。

(二) 加强入驻政务服务窗口建设和规范管理。  

1、根据2014年印发的《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考评方案》进行对标自查,提出工作措施,规范和完善窗口管理。我局修订完善了市民之家审批窗口新增、保留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一次性告知书,在市民之家审批窗口摆放全部办事指南表和外部流程图。

2、扎实抓好各项行政审批改革政策的落地执行。一是我局行政权力清单调整后,及时协调市政务服务中心调整行政审批平台许可事项和网站有关内容,做到“应入必入”,全部入驻窗口集中办理。二是将我局入驻窗口的16个行政权力和审核转报事项进行了清理,制作12个事项示范文本。三是按照文化部新审批业务标准,进一步简化审批材料,调整完善一次性告知书,及时根据机构职能或法律依据变化而动态调整权力清单。

3、积极推进在线申报和预审,努力提升网上申报水平。一是积极向申报人宣传网上办事大厅,做好网上申报的指导和服务工作,鼓励和引导企业利用网络技术手段进行申报,为企业提供高效便利服务;二是协调市政务服务中心调整网上办事大厅的文化行政许可事项和审核转报事项的相关内容。

4、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对下放审批事项编印目录及办事指南,指导各区局承接市局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市局名义印发通知,规范细化行政审批标准,组织开展全市文化新闻广电审批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5、建立首问责任制、AB角工作制、限时办结制、预约服务制等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制度。向广州、成都、杭州等标杆城市对标学习,主动沟通,就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等相关指标向各标杆城市发出联系函,对照改进和完善工作,五年来我局入驻市民之家窗口年年多次被评为红旗窗口,工作人员韩志远十余次被评为窗口服务明星。2012年至今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1000余件,提前办结率100%。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 依法 加强对市场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管

我局下属的武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对无证经营行为、超出核准经营范围、擅自从事未取得审批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打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一是制订了《案件审查会议制度》,成立了案件审查委员会,确保了行政执法合法率100%。

二是向各区局下发了《武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绩效考评办法》和《考评实施细则》,认真做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绩效考核工作。支队内部对各项绩效工作指标进行量化分解,举行了“绩效工作目标责任书签订仪式”,支队长与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签订《绩效工作目标责任书》,通过签订仪式增强责任意识。结合文明创建,对照《考评实施细则》对全市文化市场进行了暗访抽查,量化打分。

三是建立“12318”举报受理查处结果回访制度,确保各类有效投诉、督办件、信访件、媒体曝光问题按时办结,举报信息记录完整。注重抓查处、抓督办、抓回告,着重提高满意率。全市文化市场监管、稽查覆盖率达95%左右,举报投诉受理率100%。行政执法程序合法,案件办理规范,无一例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无一例群众行政投诉、举报反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案件,无一例因具体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而引起的行政赔偿。

(二)切实规范文化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健全完善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的基本制度,以推动文化市场管理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二是进一步规范具体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抓住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和文化市场工作重点,加强部门协作,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构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文化市场秩序。

三是加强管理队伍建设,继续加大文化市场管理干部的培训力度,举办全市文化行政审批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切实提高文化市场管理队伍的整体综合素质。

四、加强完善制度管理,着力规范依法治文

(一)审批管理

2012年以来,我局每年平均依法办理文化市场、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物保护等行政审批事项近200件,无任何违法行政收费现象,无一例被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无群众行政投诉、无举报反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案件,也无因具体行政审批行为不规范而引起的行政赔偿。

我局行政审批受理机构主体合法,具有法定职能与授权,能严格按照法定及授权职能审批,不存在越权审批及擅自设立行政审批事项行为。

我局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严格依法受理申请,依法要求申请人提供或者补充申请材料,依照法定条件作出审批决定,不存在变相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审批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事项坚决不予授予行政审批,不存在增设审批条件的行为。

我局行政审批程序合法规范,对每一份申请依法出具规范化的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文书。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依法要求其提供委托文书。组织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及对申请事项的法定条件进行审查。建立完善的内部工作流程和规范,保存有审批机构内部工作记录。对需要实地勘察的,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实施并保存相关记录。我局指导各区局对歌舞娱乐、游艺娱乐等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审批事项,均依法举行听证程序,通知相关利害关系人到场听证,有效维护了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我局严格依照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决定,不存在延期和超时行为,根据审批结果,依法出具批准或者不予批准文书。在法定时限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批准文件。

(二)制度及档案管理

一是审批公开。我局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有关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和政府网站上公开,并向社会公示。我局对保留的文化行政审批事项统一纳入市级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并免费提供统一的申请书和材料清单,为广大群众提供公开、公平、公正及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是审批保障。我局配备有符合审批工作需要的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及相关办公设施,做到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及经费设施三到位。

三是审批档案。我局对每项行政审批保存有及时、完整的档案,审批后的文化经营单位全面、准确、及时、完整地录入全国文化市场基础信息采集系统中。

四是审批责任。我局建立有完善的行政审批监督机构和行政审批责任制度并公开投诉、监督及举报方式。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没有工作人员“吃、拿、卡、要”现象发生。建立完善行政问责度,通过各种方式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咨询,及时答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五是审批服务。我局按照“一个处室审批、一个首席代表、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枚审批专用章”的原则,做到“三集中”,认真做好“市民之家”文化行政审批对接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文化行政审批行为做好基础性工作。

六是文书证照。我局制定有全市统一的申请书格式文本及审批文书格式、规范,依法颁发、换发证照并确保证照内容符合法定要求,内容表述符合规范。其中特别是全市统一规范了《一次性告知书》文本。各区文化审批工作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申报事项具体情况,能够熟练出具《一次性告知书》,全面、准确、及时告知申请人在受理前所需要完成的各项准备工作及相关要求。

七是案卷管理。我局行政审批案卷完整、真实,案卷可依申请代调阅,确保电子公文档案安全、可识别。坚持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市文化市场行政许可优秀案卷评查活动。

八是人员管理培训。我局严格实行工作人员上岗前考核制度,坚持每年举办1-2期全市文化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培训班。邀请法制办等相关领域专家等做专题报告和法制讲座,并针对各区局常见问题进行业务培训,如有关行政审批听证程序、《一次性告知书》、行政许可案卷制作等。同时,强化文化审批人员作风建设。严格树立“有权就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廉洁从政意识。

九是管理创新。在行政审批过程中,针对申请事项的不同特点,在审批流程上适当进行优化。

(三) 执法管理

一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管常态化。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建立网吧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明确网吧监管各部门的职责和依法处罚标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为依法履职、规范执法奠定了基础;‚根据国家和省级文化部门要求,制发《全市文化市场雷霆行动工作方案》、《全市网络文化市场“肃网”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各阶段工作任务;ƒ下发《武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绩效考评实施细则》,每季度检查并通报各区执法工作完成情况;④落实武汉市文物行政执法巡查制度,对全市29家国家级文保单位、112家省级文保单位全年巡查不少于一次,并严格填写《文物保护单位巡查记录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⑤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罚缴分离制度。

二是细化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推广运用说理式执法文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落实重大执法决定审查制度。召开案件审查委员会会议,对办理的大案要案及时审议,确保办案程序合理、定性准确、处罚合规、案卷完整。其中“广州爱稀饭网络科技”案卷被文化部评为2015年重大案件予以全国通报表彰。ƒ及时公开案件办理情况:如2015年市文化局网站公开了8起文化市场领域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并及时上报省文化厅、市打假办。④制订《12318和市长专线举报投诉办理流程及相关规定》,健全完善举报查处结果回访制度,确保各类举报件按时办结,举报信息记录完整。

三是开展行政执法培训,提高队伍执法能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采取专业培训、以案代训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的能力水平。每年举办2期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暨“扫黄打非”培训班。每年派遣执法骨干参加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省文化厅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10余次。承担完成文化部关于综合执法《现场执法证据固定》规范化课件课题。‚落实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核和法律考试,审核或者考试不合格的不予颁发行政执法证件。规范全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严禁持无效证件执法。对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实行信息化管理,接受社会公开查询与监督。

四是强化日常监管,扎实开展各项整治活动。按照“市区联合、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各负其责、社会联防、包保到位”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暑期网吧集中整治、文化市场雷霆行动、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整治、扫黄打非专项行动等各项执法工作任务。每年平均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四万余人次,检查文化经营单位五万余家次,受理上级督办、市长专线及12318电话投诉等各类举报400余件。五年来无一例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发生。

五、贯彻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 发挥行业优势, 组织开展局系统“六五”普法工作。

一是积极创造法制文化节目,组织法制宣传演出。每年坚持对剧团和创作单位下达法制宣传创作演出任务,在全市举行演出。如市楚剧院积极参与法治文化建设,利用文化优势,完成了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举办的“艺术生活、人文武汉”、市总工会组织的“周周送”、省文化厅组织的“文化惠民”等演出共249场,近五年完成“送戏下乡”演出150余场、2014年完成“我的中国梦 我的价值观”巡演近30场。

二是组织专业和业余文艺表演团体开展法制宣传演出。武汉楚剧院围绕普法主题,创作并演出了系列剧目,有宣传廉政建设的楚剧小戏《两道菜》;有反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赡养问题”的小戏《三个媳妇》;有体现《婚姻法》的《山乡网恋》和《一碗包面》等,这些法治文化产品深受群众的喜欢,以艺术的形式,引导大家学法、知法、懂法。武汉人艺创作并上演了“中国梦”大型原创话剧《犟妈》、“身边好人”微话剧《好人好梦》等一系列充满社会正能量的作品,开展深入持久的群众性法制宣传。

三是为大中专学生组织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如我局和湖北高校法学辩论联盟(简称法辩盟,由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南民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于2011年5月共同发起成立)共同主办,通过高校辩论赛的形式,成功举办了五届世界知识产权日版权宣传活动,在武汉高校广大师生中营造尊重创新、保护版权的浓厚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辩论赛已成为我市“世界知识产权宣传周”的重要品牌。

四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阵地宣传。如市少儿图书馆不仅为青少年学生们提供了法学史、法律思想史类的较为专业的法理文献,利用《新书介绍》宣传栏向孩子们介绍馆藏好书,在馆内馆外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爱国主义教育宣传和普法宣传口号;还将法制教育对象拓展到特殊的少年儿童,先后在未成年犯管教所、福利院、盲童学校以及留守儿童集中的乡镇村庄,建立图书馆分馆或流通点近43个,定期将好书送上门,举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征文活动。

(二) 组织开展局系统各类普法宣传活动

五年来,我局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局领导班子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局属各单位及机关各处室充分发挥普法教育的职能作用,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知识产权日、音像制品法制宣传周等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推动形成人人共同参与的文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我局每年按照市普法办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围绕张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主题。近五年我局还组织开展了全国第12、13、14、15届音像制品宣传周活动和4次大规模的非法音像制品集中销毁活动,在歌舞娱乐场所不间断地进行“禁毒”宣传活动,共印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00余张(份),使法制宣传的延伸性和覆盖面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2015年,按照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播放反邪教公益广告的通知函》,在3月5日前后,全市450余家有LED屏的网吧滚动播放了反邪教公益宣传广告;结合6.26世界禁毒日,积极参加市禁毒委开展地“情系大武汉 禁毒你我他”禁毒宣传月系列活动。我局还下发了《关于做好市人大常委会社区物业管理专题询问应询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文化执法进社区全覆盖工作。

(三)组织开展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 加强对区局执法工作指导。

自2013年来,根据市普法办《关于组织全市学法用法无纸化统一考试的通知》精神,我局每年年底认真筹备、下发预通知、复习题,在正式考试通知下发后两天内组织全局在职在编公务员近80人参加每年度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其中局领导8人,处级以上干部37人,其他干部33人,平均成绩每年都在90分以上。考试结果已报市普法办。

同时,我局注重指导各区局的文化行政执法工作。针对过去文化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这一较为普遍现象,我局连年组织全市文化市场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选出优秀案卷进行通报表彰,从而较好地规范了市区两级文化行政执法行为。我局每年平均指导各区局组织开展全市文化经营业主法规知识培训班20余期,对娱乐场所、网吧等单位的负责人或经营业主、从业人员等3000余人次进行了法规知识培训,使之进一步提高守法经营意识。

六、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

从总体上看,2012年以来,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成效明显,局领导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能力和水平普遍增强,尤其是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作中适用法律准确、运行程序合法、行政服务高效。

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体现在一是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如有的处室认为依法行政仅是政策法制部门的事,有的部门由于执行法定程序意识不强,以致诱发行政诉讼;二是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推进力度还需加强;三是行政管理文书格式规范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们将依法进一步规范文化行政管理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建设,以高度的文化自觉、文化自信,推动文化繁荣发展,加快建设文化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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