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布201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20.05.2016  15:59
  上海市教委今天公布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以“免试就近入学”为原则,要求中小学招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文化测试,不得以竞赛成绩、获奖证书筛生源。 对于以往招生存在问题较多的民办中小学,上海市明确,民办学校招生面谈过程要向市和区县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如存在擅自提前招生、以奥数成绩或英语等级证书筛生源等情况,教育行政部门将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若拒不改正,则核减该校第二年30%招生计划数,并取消当年给予学校的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同时启用。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民办中小学网上报名统一在此系统进行,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防止学校计划外招生,有效避免个别家长在不同区县多次报名的择校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