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完成2018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提前批下达任务

24.01.2018  12:23
        近日,湖北省民宗委顺利完成2018年提前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238亿元的分配任务。根据国家民委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湖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实行资金、项目、招投标、管理、责任“五到县”,按因素法分配,通过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全部切块下达到贫困民族地区,资金聚集脱贫攻坚主战场,统筹用于精准扶贫和少数民族重点工作。

为加强少数民族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民宗委党组通过深入民族地区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并采纳基层有关意见建议,把资金分配与资金使用管理挂钩,每年年中和年末对当年少数民族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统筹进行精准扶贫和开展少数民族重点工作情况进行绩效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统一纳入下一年度资金因素法分配的参考因素,激发了资金活力,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