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强力推进2015年上半年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25.06.2015  19:32

为确保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鹤峰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严格遵照国家、省、州关于总量减排工作总体部署,把节能减排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目标不变,要求不降,力度不减”,强化责任考核,完善政策机制,加大资金投入,采取强力措施,积极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6月18日,鹤峰县上报了2015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资料,包括9个减排项目,其中:农业源项目7个,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1个,水泥行业烟气脱硝设施项目1个,预计可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84.47吨,氨氮减排11.57吨,氮氧化物减排193.25吨。目前,各项指标数据正待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的最终核算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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