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干净体检”是激浊扬清的首道“铁闸”

24.03.2015  13:01

    张再东

    近日,某地一位“本来很有前途”的副县级干部因为填报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经查核,存在重大瞒报情形,被取消提拔资格。此事成为坊间热议的焦点,人们在唏嘘之时,不竟为这项严管吏治的好制度“点赞”。

    “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官员的德行历来是遴选入仕者的重要指标。在新的历史时期,党中央旗帜鲜明地树立“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干部任用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并要求党员干部要“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与小人虽然泾渭分明,却往往难以辨认。如何把“好干部”选用起来,把不好的干部拦在门外、防止“带病提拔”,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一直在不懈探索。于是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核查制度应运而生,成为确保干部选任质量的首道“铁闸”。

    “形端则影直,源洁则流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核查,是领导干部必经的一道“干净”体检关。干部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等8项“家事”,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投资等6项“家产”情况,只有经有关部门如X光灯透视般地核查合格,无“真实性”和“合法性”问题,才能继续留在仕途,或取得进入下一选任程序的资格。

    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只有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保持干净本色,才能通过“体检”关卡,才有机会为党尽忠、为国履职、为民服务。任何蒙混过关的“小算盘”和漏报瞒报的“小动作”,到头来只会“竹篮打水一场空”,逃脱不了党纪国法的制裁。

    对于组织人事部门来说,只有适应新形势、谋求新作为,进一步延伸报告主体范围,拓展规定的报告内容,扩大核查比例,严格结果处理措施,才能让这项严吏治、顺民心的制度更加“威武”,为构建良好政治生态、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安上“助推器”。

    

(责任编辑:连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