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咸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

28.12.2016  01:06

12月23日,咸宁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咸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会议听取了市政府法制办主任舒宇光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起草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依法治市的重要内容,出台《咸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咸宁实施、实现2020年基本建成全国先进、全省一流的法治政府重要举措。

会议要求,要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把政府工作重心转到提供优质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尊重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各方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诚信守法,让法治成为全社会最大公约数。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着力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构建更加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和监督体系,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切实增强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水平。(咸宁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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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