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康复帮助伤员重归岗位 湖北试点先康复后评残

17.08.2014  01:46

    楚天金报讯(记者丁玥 通讯员陈维)记者昨从省人社厅获悉,湖北省工伤康复培训班已在武汉举办,这在全国尚属首次。接下来,将推进工伤康复试点,实施“康复早期介入”、“康复治疗终结”等多个新措施,尽量帮助伤员回归岗位、回归社会。

    工伤康复,是政府关注民生的创新举措,是指利用现代康复理论和技术,帮助工伤人员最大限度地恢复身体功能,尽可能恢复和提高他们的劳动能力,从而帮助他们全面回归社会和重返工作岗位。工伤康复的概念大于医疗康复,它包括医疗康复、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三个方面。

    据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部分工伤人员刚刚“治疗终结”就急着去鉴定、评残,而忽略了“回归岗位、回归社会”。不少伤员由于没有得到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拿着补偿坐吃山空。工伤康复,其实就是要尽力帮助他们在停工留薪期内,恢复劳动能力。

    省人社厅总会计师、党组成员高忻表示,我省将推进工伤康复试点,形成“康复治疗准入”“康复早期介入”“先康复、后评残”“先康复、后补偿”和“康复治疗终结”的机制;完善工伤康复标准体系,还要研究制定与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相衔接的工伤康复效果综合评估标准。

    目前,全省已经建立湖北省工伤康复中心、湖北省职业病治疗康复中心、武汉市工伤康复中心、鄂东工伤康复中心、鄂西工伤康复中心、鄂西北工伤康复中心、荆门工伤康复中心共7家工伤康复中心。其中,前3家已成为全省首批省级工伤保险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工伤人员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批,持医保卡就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异地就医。

    据悉,我省是国家重要的老工业基地,现有工伤保险参保人员564万,老工伤人员逾20万,年均发生工伤逾2万起,存在巨大的工伤康复需求。

(编辑 毛丽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