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能“读懂”市民公开信吗

24.11.2014  11:59

    郑州近日雾霾围城,11月20日,空气污染指数甚至爆表,网友“大花猫”通过网络发布《致郑州市长马懿的公开信》,信中写道:清洁的空气,对市民来说,好像是奢侈的“珍馐”“佳肴”,称“对雾霾治理非常不满。”最后提出三点治理雾霾的建议,希望市长有所作为。(11月23日 《大河报》)

    市民能以公开信的方式,直言不讳对市长说很多人在“埋怨你,指责你,谩骂你”,倒还真有几分新鲜。毫无疑问,人们希望政府在治霾中投入更多精力,但公开信提出的三点建议,市长是不是都该听?这问题的本质,是要弄清楚市长在治霾中的行为边界。

    市民公开信的三条建议,包括关闭污染企业、市内汽车单双号限行和工地无尘管理。初看起来,单双号限行是争议最大的。无车的市民,通常乐见其成,无论对治霾有多大实际作用,只要无损自己权益,就没理由反对;而有车市民,则多持反对意见,认为这是对公民权益的侵犯,何况中小城市车辆也没多到一定程度,未必对治霾有多大帮助。争议的存在是一种提醒——单双号限行,不该由市长说了算,而要进行充分的论证和听证,各界必须要有充分的共识。

    其他两条建议也是如此,虽然“关闭污染企业”和“工地无尘管理”,从表面看是绝对正当毫无争议的,但现实还是会有具体区分。很少有企业是绝对无污染的,区别只在于污染排放物是在合法范围内还是非法超排。对于非法的,市长必须恪尽职守,敦促相关部门坚决关停,而对于暂时合法的,就不能说关就关,今后是否要严格标准,也要经由法律程序,不能市长一人说了算。公开信的本质是一种监督,市长和地方政府,当然要投入更多精力治霾,但在这过程中,还是要平衡好各方利益。

    更重要的是,公开信从侧面说明,在过去的治霾中,一些地方可能未将民意纳入决策渠道,若市民有其他渠道反映意见、在日常决策中拥有话语权,也就无须采用公开信了。这可能是市长最需要“读懂”的。(敬一山)

(见习编辑 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