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贯彻执行《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10.09.2015  13:35

8月31号至9月2号,枣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部分人大代表分成六个小组,先后深入到城区部分企业,关键地段,吴店、七方、熊集等乡镇,对全市贯彻执行《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各检查小组重点检查了城区生活污水治理及截污管网建设、集镇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畜禽养殖业污染及防治、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农业面源污染及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各小组的检查情况汇报后认为,自《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颁布施行以来,该市严防源头性污染、严管过程性污染、严治现实性污染、严惩损害性污染,措施扎实,成效明显,水污染防治形势持续向好。检查结果表明枣阳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连续多年达到100%,主要河流沙河、滚河出境断面水质由前些年的劣五类,恢复到目前的三类水体标准。影响水环境质量的两项主要指标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大幅削减,已提前完成了襄阳市政府下达的十二五水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市人大常委会对今后全市水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继续加大对《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宣传力度,要让全市人民充分认识我市缺水、水资源宝贵的市情和水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二是要狠狠抓住各级编制“十三五规划” 和我市被列入《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的机遇,积极争取项目,加大对水污染防治的投入力度。三是要全力加强对水污染防治责任的综合协调力度,市政府要牵头环保、水利、农业、建设、畜牧等相关部门积极履职,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机制。四是要持续加大《条例》的执法力度,强化污染源的监管、处罚力度,加大对工业企业尤其是化工、畜禽养殖、洗车、洗浴等重点污染企业的审查、准入力度,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把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