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获得国家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亿元

22.02.2017  23:15

  近日,湖北省财政厅正式下文将荆门市胡双磷地区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级笼子,分配专项资金1亿元,这也是迄今为止我市争取上级支持的最大土壤治理项目。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E2016〕796号)精神,此次国家下达湖北省2017年度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共3.481亿元,用于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管理、土壤修复与治理等方面。在得知这一消息后,我市积极与省环保厅、省财政厅对接,将胡双磷地区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作为重点项目进行申报,获得批准。

  据了解,项目申报成功后,我市将搭建平台公司,由钟祥市与格林美公司组成项目实施主体,对胡双磷地区的109个行政村(社区),因地制宜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直接受益人口为23.4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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