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市纳入长江中游城市群 中三角将成新增长极

17.04.2015  13:52

  为指导与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的一体化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昨日对外发布《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下称规划)。

  长江中游城市群是以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为主体形成的特大型城市群,涉及湘赣鄂三省、31个市。

  规划指出,长江中游城市群承东启西、连南接北,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全方位深化改革开放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区域,在我国区域发展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但当前,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机制还有待完善。

  规划列举了现存的一些问题,如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不强、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不尽合理、环境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城乡区域发展不够平衡等。

  根据规划,长江中游城市群将推动完善开放合作、互利共赢、共建共享的一体化发展机制,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着力推进城乡、产业、基础设施、生态文明、公共服务“五个协同发展”。

  据了解,这是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出台后国家批准的第一个跨区域的城市群规划。从规划中可以看出,长江中游城市群被定位为中国经济新增长极,中西部新型城镇化先行区,内陆开放合作示范区和“两型”社会建设引领区。

  规划提出,到2030年,长江中游城市群要发展成为我国经济增长与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和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城市群。

   亮点1  

   构建多中心格局

  强化武汉、长沙、南昌的中心城市地位,合理控制人口规模和城镇建设用地面积,进一步增强要素集聚、科技创新和服务功能,提升现代化、国际化水平,完善合作工作推进制度和利益协调机制,引领带动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协调互动发展。

   亮点2  

   落户农民入城镇社保

  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亮点3

   逐步消除户籍壁垒

  逐步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和社会融合。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健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推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消除高校毕业生流动就业的制度性障碍,允许高校毕业生在就(创)业基地落户。

   亮点4

   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制度促进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对接,探索实施异地就医结算和“医保直通车”制度,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城市群内通用,逐步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