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07.06.2016  10:24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整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不断巩固深化“四风”问题治理成果,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现将其中六起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1、江陵县教育局计财科、审计科副科长朱应鹤在公务接待活动中违规上烟酒、高档菜肴问题。2016年1月11日至12日,荆州市教育项目建设现场推进会在江陵县召开,朱应鹤在安排进餐菜品时,违规提供了香烟、白酒,并安排乌龟火锅等高档菜肴。江陵县纪委给予朱应鹤党内警告处分。

  2、松滋市财政局党组成员、会计师王武明财务报销把关不严问题。2015年12月8日,经王武明签批报销应由个人缴纳的共青团团费500元;另外,王武明还存在机关公务接待费用审批报销把关不严等问题。松滋市纪委给予王武明党内警告处分。

  3、监利县黄歇口镇卫生院副院长胡再新违规收受香烟问题。2015年10月,胡再新带着监利县某医药公司主管刘某到黄歇口镇部分村卫生室,建议村卫生室负责人考虑、购买刘某推销的药品。事后,刘某赠送胡再新两条盖珍黄鹤楼香烟表示感谢。监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给予胡再新行政警告处分。4、沙市区商务(粮食)局党委书记孙兵、时任副局长张蓉、副局长周振宏违规使用公车、公款参加上级业务单位领导家属去世吊唁问题。2015年11月13日,孙兵、张蓉、周振宏一行三人,乘坐单位鄂DW8201公车到江陵县,参加上级业务单位领导家属去世吊唁活动,并送慰问金500元。此款以慰问本单位职工家属去世的名义在机关报销。沙市区纪委分别给予孙兵、张蓉、周振宏党内警告处分。

  5、监利县国土局福田寺镇国土规划建设管理所所长夏良斌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2月23日14时30分,夏良斌驾驶单位鄂DW6162公车,到县人民医院住院部看望同事亲属。福田寺镇纪委给予夏良斌党内警告处分。

  6、洪湖市滨湖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站党支部书记、主任曾令发违规操办孙子生日宴问题。2016年2月19日,曾令发为孙子操办五岁生日宴,收受非亲属以外干部7人礼金2200元。滨湖办事处纪委给予曾令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为严防端午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中央、省委、市委各项纪律规定,将“六项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执行纪律规定上绝不允许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压实主体责任,将纠正“四风”问题贯穿于节日期间,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做到早提醒、早安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公开释放节日期间开展监督检查的强烈信号,对不收手、不收敛的违纪违规行为,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纪律严明。(记者 李绪华)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