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环保公安联合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04.08.2016  23:39

为切断非法转移、贩卖、处置危险废物利益链条,强化企业环保守法意识,提升危险废物管理和执法水平,遏制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案件多发态势。日前,襄阳市环保局、公安局联合下发《2016年襄阳市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决定从即日起,利用4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联合开展2016年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以整顿关停一批严重违法的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查处一批违法犯罪案件。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检查对象为襄阳市域内所有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业、医药等重点行业产废单位,自2014年1月1日以来的危险废弃物产生、处置情况,以及所有经营单位的经营情况。按照行动安排,襄阳市各地环保、公安部门将结合本地实际,对本地重点行业产生危险废物单位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和深入排查(工业园区废弃河道、厂房、坑塘、废弃矿井等可能存在违法违规堆存、填埋危险废物地点将一并纳入排查范围),襄阳市环保局、公安局将联合对各地专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本次行动要求,襄阳市各地环保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排

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嫌环境刑事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襄阳市各地环保、公安部门要充分利用“12369”“110”举报热线,鼓励群众举报各类涉危险废物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案件要及时公开通报,做到排查一批、查处一批、曝光一批、震慑一批;襄阳市各地环保、公安部门参加专项行动的执法检查人员要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对发现的通风报信、包庇纵容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问责,涉嫌职务犯罪的,要移送检察部门依法处理。

本次行动强调,襄阳市各地环保部门、公安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衔接配合,实现区域无缝对接,建立巩固联动执法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发挥环保和公安两部门在打击环境犯罪领域联动执法的优势,确保对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查实、查深、查透,确保对发现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快查、快罚、快判,确保对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处罚依法、合规、到位,形成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增强环境执法刚性,维护环境安全和公众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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