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你学透了吗?——宜昌市检察院首次推出青年干警案例研讨
上图为宜昌市人民检察院首次青年干警案例研讨活动现场
上图为控辩双方围绕正当防卫展开激烈交锋
上图为青年干警登台交流典型案例学习心得
上图为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晓华作总结讲话
上图为湖北龙禧律师事务所主任宋志武等特邀嘉宾对案例辩论作精彩点评
上图为市检察院检委员专职委员孙兆云等点评案例研讨环节
上图为青年干警踊跃提问
本网讯(通讯员揭梦林 杨袆 李涛)“今天的辩论,控辩双方准备充分、仪表得体、思路清晰、语言精准、分析精细,充分展现了宜昌青年检察官的风采。同时,也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进一步拓宽视野、勇于思辨、规范适用法律术语,进一步夯实理论功底、提升实务素能。”在案例研讨活动的辩论环节,宜昌市人大代表、湖北龙禧律师事务所主任宋志武这样点评道。
3月1日下午,宜昌市检察院迅速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要求,举办了该院首次青年干警案例研讨活动,围绕“正当防卫”案例,采用“一专题多案例”“辩论+互动+研讨交流”的形式,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领青年干警全方位、多角度学深悟透相关法律实务,推动典型案例培养选树,推进青年人才队伍素能建设。
以情景视频还原《安徽省枞阳县周某某正当防卫不起诉案》的基本案情以及争议焦点后,围绕“该案中郭芳(以及杨海在案件中均为化名)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一场激烈的辩论拉开了本次案例研讨活动的帷幕。
“本案中,杨海实施的是强奸犯罪,严重危及郭芳的人身安全,郭芳当然可以实行特殊防卫,对杨海造成死亡这一结果不负刑事责任。”
“我们应当警惕正当防卫这把达摩克里斯之剑,倾斜保护被害人不等于可以完全忽视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利。鼓励正当防卫的同时也应避免纵容暴力的危险,不让带有防卫性质的过当行为逃过公正的审判”。
理越辩越明,法越论越清。案例辩论中,控辩双方围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证据审查、社会效果,通过激烈的观点碰撞和法理交锋,清晰展现了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法律界限与认定要件。辩论结束后,意犹未尽的青年干警们纷纷就案例中涉及的相关问题向控辩双方提问,将热烈的现场气氛进一步推向了高潮。
随后,应邀出席活动的宜昌市人大代表、湖北龙禧律师事务所主任宋志武、市检察院特约检察员、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高明、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贺江华三位嘉宾,聚焦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围绕“正当防卫的实务理解与适用误区”等进行了点评,并结合实务案例,指出了夯实法学理论功底对于提升检察实务水平的重要意义。
在随后的典型案例研讨环节中,来自该院检察业务部门的4名青年干警踊跃登台,结合最高检公布的4个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分别从“正当防卫”所涉及的不法侵害行为范围、防卫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相互斗殴与正当防卫的界分、一般防卫与特殊防卫等不同角度,分享了学习案例后的个人心得体会。
“针对今天辩论研讨的五个正当防卫案例,我谈三点认识:一是五个案例向全社会倡导的是‘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理念,正义决不能向邪恶低头;二是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我们要善于用案例指导办案,用案例释法普法;三是大家要结合民法典的颁布,统摄正当防卫案件中的民刑视角。”在典型案例研讨环节点评中,该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孙兆云结合办案实际,分享自己学习正当防卫案例的心得。
他强调,案例研讨对于推进青年人才队伍素能建设,提高青年干警的法学理论功底、司法实务运用能力、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灵活应变反映能力、语言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对案件突发风险的能力等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他希望,下一步该院青年工作部要把近几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复杂疑难案件筛选出来,通过身边的案例,引导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从不同角度发表真知灼见,使案例研讨更具有针对性、现实性。
据悉,为推动案例研讨制度常态化、实效化,该院制定了《青年干警案例研讨工作制度》,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活动内容和程序和工作要求,并对40岁以下青年干警进行分组,各组依次逐月举办一次,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人人受益的案例研讨工作模式。同时,该院正积极探索法律职业共同体培训机制,推动检校合作案例库建设,通过实训实战,着力打造一支“一专全能”的检察官人才队伍。
总结讲话中,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晓华指出,举办本次案例研讨活动,既是对上级检察机关要求的贯彻落实,也是宜昌检察队伍建设、业务建设的现实需要,更是推动检察工作“抓落实、提素能、求极致”的具体行动。近年来,宜昌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在个案正义中追求司法正义,自觉把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融合,努力推进检察工作实质化,全力打造“检察改革先进行、法治检察引领区、司法质效示范区”,群众满意度测评在全市政法系统中最佳。
今天的案例讨论,大家互相启发和分享,通过争论而不是争执,以案启智,达到了团队学习的目的。真理总是越辩越明,我们会发现并思考有些问题,原因的原因不是原因,结果的结果不是结果。大家形成了一个共识,就是我们要在办案中努力做到天理、国法、人情相统一。
我们讲的“天理”,不完全是传统意义上的自然法则和道德法则,其核心是检察机关的人民性,司法办案中的人民立场。老百姓是天,民心就是天理。要始终牢记“我们办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这个警句,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公正正义要通过我们所办的每一个具体案件来实现。
我们讲的“国法”,就是忠实于宪法和法律,没有其他。青年检察干警要通过提升专业能力,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上做行家里手,善于运用侦查意识,在印证证明与法条对照之间进行筛查,善于运用系统观念、法治思维考察现实问题。法律是规范社会的,但法条又是滞后于社会发展的。我们在具体办案中,一定要摒弃工具主义,克服思维惯性。
我们讲的“人情”,就是要注意办案“政治、法律、社会”三个效果统一,办案效果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追求。为什么有的案件处理,是非、善恶、对错,老百姓都能正确判断,而一些专业人士却不行。因为法律源于人情,法律不能强人所难,当错误的代价由别人来承担时,认定错误就会显得比较容易。我们要善于以逻辑和经验法则来剖析具体案件,即使印证一致的情况下,也要大胆质疑、小心求证。
他指出,今天的案例研讨,是一场“春天”的宴会,大家在实践中检验能力、交流中获取真知,展示了宜昌青年检察干部的活力、实力和魅力,让我们看到了宜昌检察机关的朝气、锐气和底气。案例研讨是一种形式,形式不等于形式主义,没有一定的形式,再好的内容也体现不出来。
他要求,接下来要继续狠抓青年干部队伍建设,为青年干警加快成长搭建平台、提供赛道,以此次活动为起点,进一步丰富载体和平台,化繁为简、就地取材、上下联动、形成常态,努力打造“一专全能”的检察官队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活动并点评,该院青年干警和远安县检察院青年干警代表参加此次研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