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档案局、市检察院开展档案专项检查

24.06.2015  11:44


近日,为了巩固全市检察系统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特级成果,按照《十堰市创建档案工作达标先进单位管理办法》、《十堰市创建档案工作先进系统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确保市直创建档案工作达标先进和先进系统活动有计划、按步骤、高质量的推进,继续保持全市检察系统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特级水平,全面提升全市检察系统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整体管理水平。由市档案局、市检察院一行分别对房县、茅箭、郧阳区检察院机关档案工作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指导、督办、现场培训。检查的主要内容是看继创建省特级以后档案管理是否继续保持了省特级的殊荣,是否出现滑坡现象,是否出现积压、丢失现象,是否出现了管理不规范不到位现象,是否能够按期顺利通过省特级复查换证等相关内容。

检查组一行听取了各单位档案工作管理情况汇报、实地查看了各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现场指导讲解、现场沟通反馈意见。通过检查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自创建省特级以后有松懈思想,档案没有及时归档;二是事情多,人员少,不稳定,业务不熟练,一人身兼多职;三是档案库房管理不到位,堆放杂物,不干净,影响了档案保管环境;四是档案管理制度不到位,责任不明确;五是自创建省特级以后各种门类和载体档案收集不完整,整理不规范;六是检察诉讼专业档案从装具到编号全市不统一;七是现代化手段管理档案不完善,档案开发服务利用体系不完备;八是工作不注重平时管理,有突击应付检查现象。针对存在的问题,市档案局副局长陶维平参加了郧阳区检察院。并对下一步全市检察系统档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一是要建立长效机制,注重平时管理,保持常态化;二是要做到档案整理规范化和精细化,提高档案管理小平;三是要进一步加快数字化、信息化档案室建设步伐,确保电子档案有效利用;四是要提高档案利用高效化;五是要严格按照检察诉讼专业档案的要求和标准,从收集、分类、题名、装具、编号要统一;六是建立完善档案服务利用体系。七是建立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合理布局档案功能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