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档案局初步建立市县两级方言档案库

25.08.2016  19:45


    方言是一个地域历史和文化的载体,是一种特殊的文化符号。随着历史发展和普通话的推广,方言正成为“逐渐消失的声音”。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地方方言的抢救性记录,十堰市档案局为方言建档,作为语言档案的方言将被录制、保存。

    十堰市处鄂、豫、陕、渝四省(市)毗邻地带,历代都有移民汇聚于此,语音词汇混杂,为北方方言之西南、西北和华北三个次方言的交汇地带。总体看,我市方言属西南次方言(即西南官话)湖北话鄂西北片,境内北三县市(郧阳、郧西县、丹江口市)多杂豫陕口音,南三县(房县、竹山县、竹溪县)多杂川陕口音。比较而言,南三县与本省的荆、襄口音共同点更多,北三县更多陕南口音。

    按照要求,十堰市各县(市、区)成立由语言专家、民俗专家、非遗专家组成的方言建档工作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确定本地代表性方言区域和种类;组织专家对规定文本进行本土化语音注释;确定自选文本内容;此外,各县(市、区)根据各地报名情况,组织遴选、确定本地代表性方言的语音发音人;另外,开展方言音视频录制和后期编辑工作;同时,各县(市、区)档案局(馆)对方言建档工作全过程形成的各种载体形态的文件材料(包括工作方案、方言脚本及注释、发音人资料、音视频节目等)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建立本地方言档案基础数据库。目前,市县两级方言档案库已初步建立,形成文本档案80件,音像光盘21张,比较全面的反映了十堰地方方言特色。

    市档案局局长欧阳立表示,开展方言建档工程是加强档案资源建设和保护地方特色文化的一项重要举措。该建档工程力求发出十堰声音,展示十堰特色,唤醒十堰乡愁,建设市、县二级方言档案数据库,积极为秦巴文化的传承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