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教育局在全市进行深入推进依法治教的实践探索

07.03.2017  17:33

近年来,武汉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和《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坚持普治并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以教育法治化推进教育现代化,取得了较为明显的工作成效。

强化依法治教顶层设计。 制定印发了《中共武汉市委教育工委、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实施意见》(武教工委【2015】5号),对全市教育法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依法治教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推行教育法律顾问制度。 2015年,市教育局与市司法局合作组建了市、区教育法律顾问团,全市教育部门共聘请律师41名,印发了《武汉市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当年,法律顾问团共审核各类合同159份,处理协调各种纠纷307件,完成诉讼案件49件,有效保障了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全面落实“行政权力清单”制度。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成了“权力清单”“程序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和公示工作。目前,该市教育局共保留行政权力21项,在政务网首页完整公布了各项行政权力的办事指南表和外部流程图。

积极推行政务公开。 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近五年来,该市教育局政务网站访问量累计超过800万人次。2012年开通“武汉教育”政务微博,共发布微博5000余条,粉丝总数超过50万。

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 该市自2004年启动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全市99%以上学校现已完成章程的制定。目前,该市已调研起草了《武汉市中小学学生校内申诉处理办法》《武汉市中小学教师校内申诉处理办法》《武汉市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章程》等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体系,夯实依法治校基础。

积极创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组织中小学校认真学习省、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评估标准。全市已创建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29所、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72所。其中20余所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工作经验被《法治湖北》杂志刊载推广。

尝试建立校园法务室。 该市教育局与市司法局联手推动校园法务室建设,目前已有751所学校建成校园法务室。校园法务室由学校主要领导任主任,所在街道司法所长任副主任,成员包括法治副校长、社区律师、社区调解员和学校政教主任(德育主任)、校团干(大队辅导员)、校园心理辅导员等,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为师生和家长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纠纷处理、法律服务等。

着力抓好干部师生普法教育。 确保法治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并将法律知识纳入中考内容。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共同组织“法律进学校”宣讲活动600余场,参加学生近20万人次。组织18万余名中小学生参加首届全国青少年法治知识网络大赛,有15.2万名学生进入复赛,参加复赛率达84.74%。开展“武汉教育,与法同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成功举办教育系统法律知识电视大赛和教职工网上法律知识竞赛,参与人数逾7万人。武汉教育电视台《纪录》专栏,每周专门安排一期法治节目,受众达几百万人次。该市江夏区教育局编印的《学法守法七字歌》,得到了湖北省委领导的充分肯定。(武汉市教育局 武汉市政府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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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