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教育局在全市进行深入推进依法治教的实践探索
近年来,武汉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和《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坚持普治并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以教育法治化推进教育现代化,取得了较为明显的工作成效。
强化依法治教顶层设计。 制定印发了《中共武汉市委教育工委、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实施意见》(武教工委【2015】5号),对全市教育法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依法治教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推行教育法律顾问制度。 2015年,市教育局与市司法局合作组建了市、区教育法律顾问团,全市教育部门共聘请律师41名,印发了《武汉市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当年,法律顾问团共审核各类合同159份,处理协调各种纠纷307件,完成诉讼案件49件,有效保障了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全面落实“行政权力清单”制度。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成了“权力清单”“程序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和公示工作。目前,该市教育局共保留行政权力21项,在政务网首页完整公布了各项行政权力的办事指南表和外部流程图。
积极推行政务公开。 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近五年来,该市教育局政务网站访问量累计超过800万人次。2012年开通“武汉教育”政务微博,共发布微博5000余条,粉丝总数超过50万。
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 该市自2004年启动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全市99%以上学校现已完成章程的制定。目前,该市已调研起草了《武汉市中小学学生校内申诉处理办法》《武汉市中小学教师校内申诉处理办法》《武汉市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章程》等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体系,夯实依法治校基础。
积极创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组织中小学校认真学习省、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评估标准。全市已创建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29所、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72所。其中20余所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工作经验被《法治湖北》杂志刊载推广。
尝试建立校园法务室。 该市教育局与市司法局联手推动校园法务室建设,目前已有751所学校建成校园法务室。校园法务室由学校主要领导任主任,所在街道司法所长任副主任,成员包括法治副校长、社区律师、社区调解员和学校政教主任(德育主任)、校团干(大队辅导员)、校园心理辅导员等,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为师生和家长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纠纷处理、法律服务等。
着力抓好干部师生普法教育。 确保法治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并将法律知识纳入中考内容。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共同组织“法律进学校”宣讲活动600余场,参加学生近20万人次。组织18万余名中小学生参加首届全国青少年法治知识网络大赛,有15.2万名学生进入复赛,参加复赛率达84.74%。开展“武汉教育,与法同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成功举办教育系统法律知识电视大赛和教职工网上法律知识竞赛,参与人数逾7万人。武汉教育电视台《纪录》专栏,每周专门安排一期法治节目,受众达几百万人次。该市江夏区教育局编印的《学法守法七字歌》,得到了湖北省委领导的充分肯定。(武汉市教育局 武汉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