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政府部署“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04.11.2014  13:04

 

   

11月3日,荆州市政府下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维护全市火灾形势总体平稳,

一是认真研判形势,切实增强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责任感。针对气温将逐渐下降,天干物燥,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人流物流多,节庆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引发火灾特别是亡人火灾的风险剧增。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要坚持常态化整治不放松,全力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明年消防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广泛动员部署,确保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冬春季火灾特点和本地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制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将工作责任落实到有关行业部门、落实到乡镇街道、落实到社会单位。动员部门、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深入推进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和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对人员密集场所和“城中村”、“棚户区”、古建筑群、木质房屋等重点部位,要加强隐患排查和消防监管,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要完善和落实应急预案,做好队伍、物资等应急保障工作。公安消防部队要坚守岗位,时刻待命,一旦发生火情,集中优势兵力,速战速决,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始终保持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要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和“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为重点,始终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隐患,始终保持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按隐患等级提请省、市、县三级政府挂牌督办,确保及时、彻底整改。

四是普及消防常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要深入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开设专栏、专版,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冬季火灾防范措施,大力普及冬季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要组织人员密集场所、施工工地、学校、社区、农村等单位场所及从业人员、学生、居民群众集中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要发动网格员、消防志愿者对敬老院、福利院、进城务工人员、农村留守人员、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开展消防知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