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政府通报重大火灾隐患督办整改情况强化“四项举措”

26.09.2014  11:32

为全力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9月25日,武穴市政府印发了《关于督查全市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情况通报》,对2014年政府挂牌督办的6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情况、销案情况、存在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各级各部门务必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通报》肯定了湖北鸿鑫化工有限公司、武穴市旭日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春超市居仁街店整改重大火灾隐患所取得的成效,指出了部分镇(街道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进展较为缓慢,整改销案率较低,个别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没有落实整改措施,仍然存在火灾隐患单位认识不够、整改拖拉、整改资金不足等问题。

为确保全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在10月底100%整改销案,《通报》要求全市各镇(街道办)、各部门全力做好四项工作:一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追究,确保重大火灾隐患保质保量整改完毕。二是要强化部门联动,加大执法力度,打好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攻坚战。务必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发扬协同作战的优良传统,安监、工商、文化、住建、公安、消防等部门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职责。三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公安消防部门要紧紧围绕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这一目标,进一步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的督办力度,对尚未整改完毕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逐一跟踪督办,认真分步实施,确保达到消除火灾隐患的目标。四要加强消防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切实形成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引导、推动、监督作用,形成强大的宣传态势,营造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强大声势,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严重违法违章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坚决给予公开曝光,并进行跟踪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