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政府督查全市河湖库长制工作推行情况

18.08.2017  15:31

  (咸宁市水务局)近日,由咸宁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对全市各县市区河湖库长制工作推行情况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通过查资料、听汇报、看现场等方式,督查县乡两级河湖库长制实施方案是否出台、县乡两级河湖库长是否设立并履职、河长办人员编制及办公地点是否落实、六大制度是否起草、村级巡查员保洁员落实情况、“清河行动”开展情况及河湖库长公示牌设立情况等。

通过督查发现,各地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前期也做了一些基础工作,但是部分县市区仍然认识不足、站位不高,且由于“摸着石头过河”,大部分地区措施不明,行动不力,全市河长制工作进展缓慢。目前,大部分县市区县级河湖库长还未到所负责的河湖库履职调研,各部门对“清河行动”参与不够,“一河(湖库)一策”编制还在观望,巡查保洁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各地河长办普遍人员不足、编制紧缺。同时,由于宣传不够,舆论氛围不浓,全社会对河长制工作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不够。

督查组要求,各地河长要尽快到所担任的河湖库履职尽责,要尽快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采取“谁家孩子谁家抱”,收集整理汇总河湖库存在问题,进而对症下药开展“清河行动”,编制“一河(湖库)一策”;要积极探索巡查保洁长效机制,或结合精准扶贫、公益性岗位,或打包给保洁公司等,落实河道保洁工作;要充分利用PPP投融资政策,积极开展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厂的建设,通过解决地上问题,逐步带动解决水下问题;要大力开展信息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河长制工作浓厚氛围。

督察组强调,河长制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有效实践,是中央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地河长办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厘清工作思路,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大胆探索,稳扎稳打,久久为功推动河长制全面实施。

宜都督查河湖长制落实情况
(李广彦 江劲超)连日来,宜都市成立专班,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