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政府法制办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18.07.2014  11:21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启动之年,是荆州市实施“壮腰工程”战略进入三年见成效的关键之年。上半年,市政府法制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法制办具体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主线,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提升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荆州顺利实施“壮腰工程”战略,加快“法治荆州”建设,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建立科学的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初步制定出2014—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时间步骤。

  二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协调机制。市委、市政府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求对全市700多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我办建议保留“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目前在拟保留的100多个机构中,市委、市政府两办已原则同意我办意见。

  三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标准。结合省办考核指标,配合市绩考办制定全市绩效考核目标计划,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率”、“行政执法正确率”以及“解决基层行政执法短板问题落实率”等依法行政相关指标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及其分工,优化考核方式、方法,充分运用考核成果。

  四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试点工作。结合省办工作要求,服务、指导松滋市政府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试点工作,以点带面,促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发展。

  (二)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和管理效率,切实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规范办文程序。严格按照《荆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以及市政府有关要求,科学制定2014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调研计划,今年纳入计划的8件调研草案,重点突出了城市建设领域改善民生等重要方面。目前已按规定完成了2件“荆政规”序列文件。

  二是加强备案审查。认真贯彻《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条例》、《湖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按要求做好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工作,对2013年度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报备的35件规范性文件情况予以备案审查,对上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报备的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没有发生出现错误被责令修改或撤销等现象。

  (三)积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一是规范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大力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巩固去年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成果,按照简政放权、权力下沉的要求,对去年初步审查确认的4702项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再次进行清理。进一步下放、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库和其他行政权力目录清单,待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上网公布。

  二是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指导市城市管理局、洪湖市政府深入推进城管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督促松滋市等其他各县(市)加快推进城管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切实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

  三是健全行政执法监管机制。结合市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清理、审查,对市食品药品等执法机构主体进行了严格审查确认。强化政府法制日常监督,推行行政执法证件动态管理制度,新近办理了调整后的行政执法证件1000多个,有效促进了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稳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案件办理质量和效果。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巩固本级政府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成果,大力推进各县(市、区)政府加大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力度,对石首市、监利县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督促和指导。

  二是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不断强化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决定和基础保障诸多环节的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了行政复议与信访协调配合机制,大力推行行政复议建议书、意见书制度,认真做好省政府2件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及时准确向省办报送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数据及分析报告。上半年,市政府本级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6件,其中,受理50件,办结40件,没有发生申请人不服决定又提起诉讼的情况。

  三是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为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办理的10余件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提供咨询和指导。强化行政应诉职责,办理4件市政府涉土地确权行政应诉案件,积极抓好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公安县、松滋市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松滋市政府法制办专门就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全市基层行政复议、应诉整体工作水平有所提高。

  (五)推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切实加强政府法律事务工作。

  一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克服机构编制等硬件条件的限制,经市政府同意,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政府法律事务工作。

  二是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按照《荆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认真完成了60余件市领导签批件以及其他交办件的合法性审查,为市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民商事行为等经济社会活动提供了快速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

  (六)大力营造良好氛围,切实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

  一是增强法治观念。强化各项学法制度的贯彻落实,推动开展形式多样的依法行政知识教育培训,市政府康均心副市长、法制办邓世英主任等领导同志亲自授课,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及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是强化法制宣传。切实加大与省办网站以及《民主与法制》、《湖北法制报道》等新闻媒体沟通交流力度,加大对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成效的宣传报道力度,不断提高全市政府法制信息宣传的整体水平。今年以来,累计报送工作信息100余篇,被省办网站以及其他媒体采用40余篇。我办最近5年来连续获得“全省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今年以来,我市政府法制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和不足:

  (一)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有待提高。

  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及乱作为的问题仍有发生,个别领域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待深入推进。

  去年9月,市政府结合省政府批复意见,印发《关于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13]23号),要求“各县市区要加快推进本行政区域内城管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力争2014年6月底前完成”。目前,全市范围只有洪湖市、石首市、松滋市启动了该项工作,洪湖市相关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进入实施阶段,其他各县、市还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

  (三)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

  主要表现在有的地方和部门配备、充实、调剂专职行政复议人员没有达到规定的要求;行政复议机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所需的办公场所,包括专门的行政复议听证室、审理室和达标的档案室还没有得到落实;行政复议机构现场调查、调解纠纷配备办案专用车辆普遍未能得到解决;适应行政复议工作特点的案件办理经费、宣传指导经费和其他业务经费保障机制尚待建立健全等。

  (四)基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自身建设有待加强。

  政府法制机构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基础和中坚力量,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担负着统筹规划、督促指导、组织落实、协调推进的重要职能。目前,我市沙市区、江陵县、石首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一直空缺,实际在岗工作人员也仅有2人,法制工作机构办公条件简陋,人员配备薄弱,经费保障缺乏,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法制机构作用的发挥。

  三、下阶段基本工作思路

  针对上半年工作情况,结合年度政府法制工作要点,下阶段,我办工作基本思路是:

  (一)制定出台法治政府建设规划。

  根据省办正在制定中的2014—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完善初稿,尽早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指导全市工作开展。

  (二)继续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后的调整、下放和规范管理工作。

  按照市领导关于简政放权的要求,在去年行政权力清理的基础上,结合国务院、省政府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我市机构改革的要求,继续做好以行政审批事项为重点的行政权力事项的下放、调整、取消、公布以及项目的规范管理工作。

  (三)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

  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探索将分散于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权,逐步集中到市政府。构建独立、公正、便民、高效的行政复议委员会,科学合理的发挥行政复议功能。

  (四)强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争取尽快成立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建立健全政府法律事务机制和制度建设,制定《荆州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荆州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制度,指导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政府法律事务工作。

  (五)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工作。

  一是强化抽象行政行为监督,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全市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建立本级规范性文件目录库,实行有效期的动态管理。二是充分运用市“两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平台,健全完善协调、保障等相关制度,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有序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三是修订完善行政机关涉企执法检查相关制度规定,严格审查批准涉企执法活动,服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四是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制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坚持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切实促进行政机关执法水平和能力的提高。

  (六)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

  结合省办要求,组织开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实施十周年系列纪念活动,认真总结近年来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进程,客观分析当前依法行政中存在的“不相适应”问题,研究探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效措施。(荆州市政府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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