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政府法制办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

15.07.2016  13:06

  今年以来,在宜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法制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引,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落实依法行政,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狠抓干部队伍能力提升,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为全市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制度引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一)全面推进地方立法工作。今年我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在地方立法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领域,把握关键环节;坚持科学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切实发挥地方立法在推进“两个率先、两个进位”中的引领、保障和推动作用。一是科学拟定年度地方立法计划。在各地各部门申报基础上,突出重点,分清主次和轻重缓急,进行立法项目论证,科学拟定政府规章建议项目。二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在《宜昌市城区重点绿地管理条例》、《宜昌市城区建筑外立面管理条例》起草过程中,提前介入立法调研,认真提出起草思路、框架结构和意见建议,对送审稿逐条审核,反复修改,做了大量协调协商、沟通对接工作,充分发挥了法制办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三是注重立法质量。协调推动各立法项目有序实施,全面做好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和市人大审议的各项配合工作,确保了每一个立法项目工作都按时按质完成。

  (二)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工作。严格落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要求,对市政府下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把关,确保每一份审核过的文件都合法、规范。今年上半年,共审核完成《市民卡管理办法》、《市政府关于促进国有融资担保机构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旅游标准化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53件,承办了省人大、省政府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6件,审查并上报了民族自治县立法1件。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备案工作流程。二是加强与市政府办沟通,落实了报备必需的政府常务会议材料。三是按照备案工作要求,按季度向市人大、省政府进行了文件报备。

  二、化解矛盾,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一)严格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半年来,市本级政府收到类行政复议案件28件,受理25件,不予受理2件,告知其通过其他途径解决1件,收案总数同比下降了37%。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为确保查明事实、化解矛盾,始终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开门办案、现场调研。对于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实行现场调查,听证审理,让申请人能充分陈述观点和诉求。今年来,市政府已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进行现场调查的2件,通过听证审理的2件,有效提高了案件审理过程的透明度和当事人的满意率。二是坚持有错必究,决不护短。发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和不当的,及时予以纠正。半年来,已办结27件的案件中(含去年结转的10件),撤销、责令履行的3件,有效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三是坚持调解为先,定纷止争。对于凡是能够通过和解、调解方式结案的,在查明事实、明确是非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原则积极做好协调工作。今年来,已办结的案件中,通过协调终止结案的达到12件,调解结案率达到41%,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

  (二)认真完成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半年来,代理市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34件,案件总数比去年同期上升了300%,其中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4件,二审行政诉讼案件10件。在办理行政应诉案件过程中,做到庭前认真查阅案卷,精心准备答辩状,严格按照法定期限提交答辩和证据;庭中全面规范举证,围绕焦点有理有节开展辩论;庭后及时完善补充代理意见,积极与人民法院沟通。半年来,人民法院已审结的案件中,没有一起被撤销或确认违法的。此外,我办还代理了市政府作为被申请人接受省政府复议的行政复议案件3件,省政府均予以了维持。

  (三)全面清理规范非常设机构。2015年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其审判工作实践,向市政府发送了司法建议书,建议加强对非常设机构的管理。今年来,我办根据市政府领导对司法建议书的重要批示精神,起草并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制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机关非常设机构管理的通知》,对全市现有的委员会、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等非常设机构和临时机构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非常设机构的设立、运行、印章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避免因非常设机构的行为不规范导致行政机关在相应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败诉。

  (四)建立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为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市政府领导对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批示,结合省委省政府对市州党政府领导班子的考核评分标准,参考外地经验和做法,我办起草了《宜昌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市政府部门及县市区政府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要达到90%。经反复征求意见和修改,草案已基本成熟,目前正在申报常务会议题,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发布施行。

  三、创新谋划,扎实服务重大决策法律保障

  (一)认真办理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充分发挥决策咨询职能,把“预防”作为工作重点,为政府决策提供高质量的法律论证。先后参与了市卫计委与仁福药业ppp项目、香溪长江大桥ppp项目洽谈;对九天环保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授予宜昌城投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退还高档家私项目土地摘牌保证金等10件决策事项,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分析论证,按照法律框架内有效实现政府意图的原则出具法律意见,有效防范了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

  (二)高效承办合同审查。始终坚持“防止合同内容违法,防止约定显失公平,防止条款表述不清;帮助各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帮助各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原则,积极为市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服务,为促进招商引资及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上半年共审查修改投资协议合同47件。

  (三)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一是加强法律顾问队伍的使用管理。自2014年与普济、百斯特2家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合同以来,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强化顾问队伍的使用和管理,上半年组织2家律师事务所共完成交办的各类工作任务20项,协助办理复议或诉讼案件10件,较好的完成了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组建法律顾问智库。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文件要求,组建由专家和更广范围内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智库,为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专业的论证服务。

  四、规范执法,不断优化法治发展环境

  (一)大力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一是深入推进城市管理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在城区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基础上,下移执法重心,强化属地管理,将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下放到区,由各区城管执法部门独立行使。二是探索开展区域综合执法。高新区范围内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复,正在组织实施,并在全国首创了“开发区综合执法改革”新模式;黄柏河流域综合执法方案已上报省政府,综合执法机构正在组建并开展前期工作;三峡坝区综合执法正在拟定方案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旅游新区综合执法改革正在进行前期调研、论证;指导伍家区、猇亭区和乡镇开展综合执法改革试点。

  (二)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一是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汇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二是及时转发省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三是按程序和时限要求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目前,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各部门已完成本单位的执法依据、主体类别、执法范围、经费来源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整理清理,填写完成了《行政执法单位资格清理登记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登记表》以及13个县市区及39个市直部门共13957名执法人员的资格清理登记表,并均已完成网上提交审核。

  (三)做好权责清单合法性审查工作。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安排,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市直各部门编制的部门通用权力清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权责清单所依据的法律依据进行了清理,对市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进行了审查修改,确保了各项行政权力合法有据。

  五、多举并措,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落实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制定了《2016年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计划方案》,全年拟安排2期,作为当次常务会议的第一项议题,由法律法规主要实施部门负责人向会议汇报讲解,重点学习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及大气污染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知识。

  (二)完善领导班子成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联系点制度。以市政府办的名义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法治政府建设联系点工作的通知》,推动解决基层依法行政短板问题。每位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均确定了2至3个县市区或政府主要执法部门作为联系点,每年将到联系点检查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要求各联系点重点围绕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切实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起草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经市政府领导审定后,今年3月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宋文豹向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作了专题报告,综合测评结果为满意。

  六、凝神聚力,用心打造敬业有为干部队伍

  (一)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严格按照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要求,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关于“两学一做”相关文件精神,召开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会,下发了《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习近平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成立了专班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开展。以建党95周年纪念活动为抓手,围绕“讲政治、有信念,补足精神之钙”主题,组织全办党员干部交流发言。多次组织机关干部到夜明珠街办常家湾社区指导督办平安建设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赴当阳市育溪镇水田湾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赴秭归县归州镇开展禁毒知识宣传活动。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层层落实廉政责任。按照“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要求,制定市政府法制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办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仲裁办)负责人、办党组书记与仲裁办主任分别签订,层次分解落实责任。二是严肃党风廉政纪律。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切实加强机关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扎实开展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准则》、《条例》,让遵规守矩成为全体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三是开展廉政主题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组织观看湖北省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片,提醒党员干部紧绷“廉政弦”。

  (三)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加强党员干部日常学习教育,落实每周一次集中学习制度。通过定期培训、在线学习等方式,提升干部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强化宣传调研,充分利用“宜昌市政府法制网”和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多种平台及形式,深入宣传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今年上半年共刊发宣传文章50余篇。

  今年上半年,法制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下半年,我办将进一步深入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坚持法治引领,创新工作方法,以更大的力度和更好的效果为加快推进宜昌法治政府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宜昌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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