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黄冈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

09.06.2017  11:10

 

黄冈市人民政府召开第8次常务会,专题听取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黄冈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以下简称《方案》),为黄冈法治政府建设制定了一个纲领性文件。

据悉,该《方案》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具体举措和组织保障四大方面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了总体设计,以领导机制、依法决策、全面履职、规范执法、权力监督、政务公开六个部分32项具体措施精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并成立了以市长刘美频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各级政府和市直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统筹推进,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要求,为依法治国方略提交一份让党中央、国务院放心、让全市人民满意的黄冈答卷。(黄冈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