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掇刀区全力推行部门监管清单

25.10.2017  19:40

今年以来,荆门市掇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4月,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在全区“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会上,要求“要全面落实清单监管制度”,加快推行监管清单制度,明确部门监管职责,规范监管行为。

5月,区编办(审改办)印发了《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部门监管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掇审改发〔2017〕3号),纳入监管清单的事项包括权力清单中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检查事项、涉及监督检查的行政处罚事项、具有审批性质的其他事项以及取消的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全区41个部门中,除零报告6家、区监察局1家内部监管事项不公开外,经审核确认,其他34个部门共清理上报监管事项207项,共梳理明确监管依据1069条、监管内容2085条、处理措施783条,明晰了监管主体、监管范围,规范了执法程序、检查方式和方法,明确告知监管对象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需承担的责任和后果,以及维权的投诉求助渠道。

近期,《区级部门监管清单》经区四届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荆门市掇刀区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