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五个到位”,黄石市扎实开展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31.05.2014  20:43
  根据国家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鄂粮食文[2014]14)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从3月25日开始,至5月10日,黄石市组织开展了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共清查了纳入检查范围的市粮食储备公司等10家国有粮食企业,存粮仓库112栋。从检查结果看,全市各级地方储备粮及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商品粮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2013年度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得到全面执行,地方政策性粮食补贴资金能及时下拨,使用和管理符合规定要求。
  黄石市粮食局、市农发行高度重视,本着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守住管好天下粮仓”为己任,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积极组织开展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一是加强领导,确保组织机构到位。市粮食局、市农发行及时召开专题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检查工作,成立了由市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天华担任组长、粮食、农发行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大冶市、阳新县和各被查企业也按要求各自成立了粮食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机构。二是周密部署,确保工作措施到位。市粮食局会同市农发行及时制定印发了《2014年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黄粮食文[2014]16号),对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范围、时点、内容、方法和进度作了明确要求,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三是严格程序,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工作中坚持遵循“有库(点)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2014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所规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内容、范围和时间要求,科学、有效地开展清查工作。四是落实责任,确保纪律监督到位。建立了以组长负责制为基础的检查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了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在检查中严格要求检查人员认真执行中央关于转变工作作风“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六点要求”,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切实做到了检查工作高效廉洁。五是以查促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以库存检查为契机,立足以查促改,坚持边查边改,对自查、普查中发现少数企业库区环境卫生等情况立即要求企业整改到位,在确保库存粮食数量、质量安全的同时,不断提升储粮企业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