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工商局积极发挥职能助推农产品加工千亿产业

08.11.2016  17:34

近年来,咸宁市工商局主动作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农产品市场、特色农产品基地、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新农村示范村为重点,确定嘉鱼县潘家湾镇、赤壁市芙蓉村、崇阳县油市村等6个发展势头好、龙头带动力强的行政村,作为全市“四个一批”合同帮农基地,择定140个优质帮扶对象,不断加大合同指导、品牌发展、企业融资、监管执法力度,有效助推了咸宁市农产品加工千亿产业的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土地流转合同指导,引导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约化发展。大力推行《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引导农民、村委会、农产品加工企业规范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农民、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签订中的主体地位,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签约履约行为的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其中出现的合同文本不规范、权利义务不对等、法律依据不完备等问题,及时调处土地流转合同纠纷,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5年以来,该局共指导签订《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1714宗,引导流转土地30.72万亩。其中,该局以嘉鱼县潘家湾镇为试点,共指导该镇四邑村与农户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315份、流转土地8000余亩;与杭州朴树造园有限公司、武汉天久大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现代农业企业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6份、流转土地7000余亩,引导四邑村逐步建成了用材林基地6000亩、精细蔬菜基地1300亩、花卉苗木基地500亩。

二是推进农业商标品牌发展,助力农产品加工产业精品化发展。市工商局联合市农业局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通知》,创建农产品品牌示范基地,推动实施“一村一标,一镇一品”工程。该局主动挖掘开发和利用我市特色、优质农产品资源,建立农产品品牌培育库,按照地理标志、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四个类别层级,实施分级、分层、分类培育,打造农产品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并适时引导条件成熟的地理标志开展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逐步发展形成咸宁农产品系列品牌。截止目前,全市有各类农产品商标970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10件、湖北省著名商标57件、市知名商标112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5件。与农产品商标企业建立双向联系机制,积极推行送法上门、宣讲上门、咨询上门、维权上门、培训上门、送证上门等“六上门”服务,指导商标权利人科学规范使用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不断提升农产品品牌的知名度和附加值。同时,制定农产品商标保护企业联系目录,建立品牌保护联系人制度,加强与涉农企业、协会联合协作,及时预警和解决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维权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开展订单式打假专项行动。2016年以来,该局先后为羊楼洞、黄袍山等13家企业打假维权,有效地保护了涉农企业的商标专用权。

三是拓展涉农企业融资渠道,扶持农产品加工产业规模化发展。该局在充分发挥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和商标权质押等职能的基础上,构建“工商为媒,银企合作”的融资平台,主动做好企业融资的协调、参与和服务工作,加强涉农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合作,竭力帮助解决融资难题。通过宣传培训,指导涉农主体增强动产抵押意识,鼓励农业生产经营者利用动产抵押融资,鼓励开展浮动抵押融资。全市各地积极创建涉农动产抵押基地,探索农业生产经营者融资新模式,将订单、担保与融资贷款相结合,由担保公司为农户担保向金融机构融资,弥补农业生产经营者在农村建设中的金融缺位,推动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壮大。今年以来,全市工商系统共办理涉农动产抵押登记187份,为涉农企业融资12.75亿元。同时,该局还依托我省首个商标权质押融资服务平台,为涉农企业利用“商标”这种无形资产融资牵线搭桥。

四是强化订单农业服务指导,推动农产品加工产业规范化发展。狠抓宣传教育,组织上门辅导、送法下乡等活动,开展农户合同知识培训,在各行政村聘请合同咨询服务联络监督员,积极推广种植收购合同、种植购销合同、收购合同等52类涉农合同示范文本,免费发放15万份,全力规范农业合同交易行为。同时以合同签约指导为契入点,搭建农超对接通道,推广“超市、便民店、市场+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营销模式,引导农副产品进入超市,努力架好“小生产”和“大市场”之间的桥梁。赤壁市工商局充分利用工商职能信息优势,成功引导湖北大林农业开发公司与市内中百、家联、天骄等多家超市签订合同示范文本200多份,产值达5000多万,目前该公司生产的绿色无公害蔬菜、瓜果远销广东、湖南及武汉等周边各大超市。截止目前,全市工商部门指导全市263家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2013名农村经纪人与农户签订农业订单2780余份,订单标的金额达到6.9亿元。

五是突出涉农主体信用监管,护航农产品加工产业健康化发展。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重点,不断培育、发展“守合同重信用”涉农企业,加大诚信表彰、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建立和完善失信退出管理机制,引导涉农主体不断提高诚信意识、自律意识,打造咸宁“信用农业”诚信品牌。三年来,全市共培育“守合同重信用”涉农主体113户。同时依托遍布城乡的386个“12315”村级维权站,以及在农副产品市场和重点集镇设立的合同调解站,深入农业生产一线处理涉农投诉、纠纷调处,2015年以来,全市共调解合同、消费纠纷3067件,为农民和广大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28.75万元。建立涉农合同欺诈行为预警制度,在农产品采收期、交易期,农资供需旺盛期,及时作出预警提示,公布利用涉农合同侵害涉农主体权益的典型案例和警示信息,提高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的防范意识。同时严厉打击合同坑农行为,今年以来,全市系统共依法查处各类格式合同案件645件,案值5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