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工商局实施“三强化”开展督察工作

16.08.2014  22:09

今年以来,仙桃市工商局严格按照“全局工作上水平、检查督办出精品”的工作目标,坚持突出督察重点,注重督察实效,丰富督查内涵,充分发挥了督促检查的职能作用,有力地推进了全市工商系统各项工作的开展。截至目前,全市共组织实施明查暗访5次,查纠不规范行为11人次。

一、强化目标管理。该局经过充分调研,反复酝酿、集体讨论,周密制定了仙桃市工商局《2014年度工商所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和《2014年度机关科(室)、直属机构、局属事业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对全系统年度的工作任务目标进行分解细化,以两个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总揽全局,强化工作目标导向,为全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提供了坚实的目标保障。

二、强化督察重心。工商部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转后,该局重新调整督查工作思路和重点,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围绕工作大局,对市场主体增量、商标发展战略、案件研发、案件管理、“诉转案”、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行政执法规范、案件评查工作、执法评议考核、消费维权、队伍建设、内务建设等工作纳入督察重点工作内容,进行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采取倒扣分制,每次所扣分值直接计入责任制结帐分数。

三、强化督查方式。实行“三结合”,一是机关与基层相结合,邀请基层工商所工作人员一并参与督察,起到了相互学习,相互监督作用;二是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明查对基层工作起到了督促催化作用,暗访能进一步了解工作真相;三是普查与抽查相结合,重点工作重点查,基础工作突出查。同时,该局改以往的“单打”为现在的“双打”和“多打”。在督查重点工作的同时,视情况把部分基础性工作并入督查计划,一并督查,其督查结果由督察专班抄告相关业务归口单位,作为业务单位年终考评工商所的依据,对不严格考评的给予严肃追责,既督促了业务单位经常性到基层检查、指导、调研,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又增强了工商所完成工作目标的主动性,上下互通,递进了业务单位与基层工商所的融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