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工商局在全省率先向社会公开一批行政处罚决定书

09.07.2014  11:01

  加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力度,提升工商部门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近日,襄阳市工商局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机制,在全省工商系统率先向社会公开29件关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商标侵权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局也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阳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襄政发〔2013〕32号)文件印发以来,襄阳市首家开展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工作的行政执法单位。

  一是坚持顶层设计,积极开展制度构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批转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发〔2014〕6号)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阳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市工商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襄阳市工商局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办法(试行)》。该《办法》对工商部门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公开的时限和形式、公开的机制和程序以及相关保障措施分别进行了明确,便于系统各级单位按图索骥,分类有序的加大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

  二是主动接受监督,有序推进信息公开。今年来,襄阳市工商局通过在系统门户网站上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平台,把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商标侵权两类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作为落实工商部门承办的“全市2014年平安法治惠民十件实事之一:推进‘阳光工商’建设”的重要举措。目前,该局已主动向社会公开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及运行流程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暂行规定》等信息,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倒逼执法规范,提升执法人员责任意识。襄阳市工商局坚持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开促公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通过公开执法信息,形成倒逼机制,促进系统各单位和执法人员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责任意识,促使工商行政管理各个执法环节更严、更实、更细、更精。

  下一步,襄阳市工商局将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常态化、长效化,加快推进“阳光工商”建设。(襄阳市政府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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